1、弱電工程合同弱電工程合同甲方:乙方:(以下簡稱“甲方” )和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合作項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一、合同名稱、地點和更改說明:1、工程名稱:公租房弱電工程2、工程地點:3、工程更改說明:3.1 原室內電視、電話、網絡通迅信息點設計,現住戶電視、網絡通迅信息點,商鋪保留。3.2 室內電視通迅材料原采用 swva 75-5 材料,現電視、網絡全部采用網線(超 5 類無氧銅)村料穿預埋管鋪設。3.3 橋架規格原設計 20
2、0mm*100mm ;現規格設計為 75mm*50mm;3.4 入戶方式更改為光纖到戶,光皮光纖從弱電井的分線箱直到每個用戶的室內多媒體箱。弱電井光設備由運營商提供。3.5 原設計的總線制訪客方式全部取消。二、施工范圍:2.1 乙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范圍保質保量施工(需要安裝的網絡信息點、電視點、語音信息點、監控點明細)具體如下:(詳見圖紙)序號施工區域住戶商鋪電視點位網絡信息點位語音信息點位小計(住戶+商鋪)17 號地2482251851822270 戶25 號地 1 棟1082023623610128 戶35 號地 2 棟1362830030027164 戶45 號地 3 棟12702542
3、540127 戶5合計619701308130859689 戶5 號地地下室監控:監控點位 28個(5 號地地下室監控點位圖)2.2 因原線路預埋管是甲方施工并提供給乙方使用,出現預埋線管不通的情況,在完成施工具體總戶數的 10%(含商鋪)之下,由乙方自行解決。超過完成施工總戶數 10%(含 10%)由甲方返工后再交付給乙方施工。2.3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或者施工更改,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方確認后按實際發生的設備、線材及工費相應增加合同價款。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包括法定節假日)四、合同價款金額(大寫):(人民幣)¥:元(合同各子系統價格明細見附件 4-1)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甲方確認后按實際發生的設備、線材及工費相應增加。五、合同付款方式:包工包料(1)預付款:雙方簽定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預算金額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