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目錄錄第一章前言.11.1通用航空的定義.11.2通用航空的功能.21.3通用航空的特點.31.4通用航空與公共航空運輸的關系. 41.5通用航空的地位.41.6通用航空的作用.5第二章項目簡介.102.1 項目名稱、項目承建單位.102.2 項目建議書編制依據.102.3 建設內容概況.102.4 岳西縣基本情況.112.5 總投資及來源.14第三章項目建設的目的、作用和必要性.153.1 項目意義及必要性.153.2 項目建設目的.223.3 項目建設的作用.22第四章通用航空服務需求分析.244.1 安徽省社會公益類通用航空服務需求分析.244.2 安徽省經濟建設類通用航空服務需求分析
2、.274.3 安徽省航空消費類通用航空服務需求分析.29第五章項目建設方案.355.1 功能定位.355.2 項目選址.355.3 項目建設方案.36第六章環保及安全分析.416.1 環境影響分析.416.2 安全風險控制.42第七章項目實施進度.43第八章投資分析.448.1 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448.2投資估算.448.3 主要經營收入.458.4 主要經營成本、費用.458.5 盈虧預測、投資回收.45第九章結論與建議.469.1 結論.469.2 建議.46第一章第一章前前言言1.11.1通用航空的定義通用航空的定義航空分為民用航空和軍事航空。民用航空又分為公共航空運輸與通用航空兩大
3、類。公共航空運輸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為他人提供旅客、行李、郵件或者貨物運送服務的行為。定期客運、貨運航班服務是人們常見的公共航空運輸形式。通用航空活動種類有上百種,一般只能用排除法給它下定義。通用航空的定義在我國有以下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1996 年 3 月 1 日施行)第一百四十五條對通用航空進行了定義:“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公共航空運輸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動,包括從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和建筑業的作業飛行以及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氣象探測、海洋監測、科學實驗、教育訓練、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飛行活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2003 年 1 月 10 日頒布)第三條也對通用航空進行了定義:“通用航空,是指除軍事、警務、海關緝私飛行和公共航空運輸飛行以外的航空活動,包括從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礦業、建筑業的作業飛行和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氣象探測、海洋監測、科學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