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17工程資料管理制度工程資料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一、為適應公司組織架構,明確資料管理程序,按照國家規范、標準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二、工程資料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包括基建文件、監理資料、施工資料、竣工圖及聲像資料等內容。三、工程資料是建筑施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進行竣工驗收的必備條件,也是對工程進行檢查、維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擴建的重要依據,是城建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四、工程資料的編制、整理,依據國家、地方現行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執行。五、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屬全部建設項
2、目。第二章第二章建設單位資料管理建設單位資料管理一、工程準備階段一、工程準備階段資料資料管理管理:項目資料管理人員須在項目開工一周內將本項目在工程準備階段資料 (國土證、 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將復印件報至工程管理部進行存檔備案,并按規定將原件報公司檔案室存檔,完善相關交接手續。項目部與相關單位簽訂合同后,須同時將合同原件及電子版報送至工程管理部。建設單位在施工準備階段應具備資料建設單位在施工準備階段應具備資料:1、立項文件(包含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審批意見及前期工作通知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關于立項有關的會議紀要、領導講話、專家建議文件、調
3、查資料及項目評估研究材料等)2、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包含選址申請及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用地申請報告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建設用地批準書、拆遷安置意見、協議、方案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劃撥建設用地文件、國有土地使用證等) 3、設計文件(包含變更)4、勘察、分析、規劃類文件5、招投標文件6、合同文件等二、工程施工階段文件管理二、工程施工階段文件管理:(一)項目部人員應隨時掌握工程進度情況,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做好各項工程資料的制作、收集、整理、報送等,保證資料與工程同步,發現滯后情況時,應依據項目部及2 / 17公司資料管理制度進行報告、催交、整改。(二)項目部正式圖紙出圖后,須一周內將一份完整的施工圖紙原件(包含建施、結施、水施、電施、設施、市政景觀綠化總平圖紙等)及電子版報送至工程管理部。(三)項目部須按月(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將項目月報、項目施工檢查記錄(質量、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