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某高速公路某高速公路 I1合同段合同段擋擋土土墻墻開開工工報報告告擋土墻施工方案一、 工程概況:該擋土墻位于 AK0+135 處,為 13.0m 鋼筋混凝土蓋板2涵,涵長 22.5m,涵洞中線與道路中線法向夾角為 0o,為低填土蓋板涵,設計要求地基承載力0.25Mpa,采用 99cm 蓋板21 塊,采用 74cm 蓋板 2 塊。涵洞基礎采用 C15 片石混凝土,臺身采用 C20 片石混凝土,進出口均為八字墻。施工準備:1、測量放線:由測量工程師根據圖紙放出擋墻定位線、基礎開挖邊線控制樁,在地面上根據地質情況確定放坡坡度,用石灰撒出開挖線,并做好水準點及引樁。2、現場布置:根據現場情況確定施工
2、便道位置及走向,砂石材料等的分類堆碼場地,機具設備、拌和站的擺放位置。3、材料試驗送檢工作:做好砂、石、水泥、施工用水、鋼筋等原材料的取樣送檢工作,確定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4、施工隊伍:由本公司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專業施工人員組建涵洞施工隊伍,該隊伍人員在 2030 人。5、住房:施工隊的辦公生活用房就近租用民房解決。二、施工作業及質量要求:1、基礎開挖:(1)在基礎開挖開始之前通知監理工程師,以便檢查、測量基礎平面位置和現有地面標高。在未完成檢查測量及監理工程師批準之前不得開挖。為便于開挖后檢查校核,基礎軸線控制樁應延長至基坑外加以固定。(2)根據測量組放出的開挖線,清除施工區域內的樹木、草
3、皮、3樹根等雜物、障礙物,然后用挖機開挖基礎土石方,對于大的孤石和堅硬巖層采用人工打眼放炮,挖機配合清渣的方法進行施工,開挖過程中密切關注邊坡穩定性,如發現坑邊緣頂面土有裂紋情況出現,應及時予以可靠的支撐, 并使監理工程師認可。 在距設計基礎標高 20cm左右時改用人工開挖清基。(3)所有從挖方中挖出的材料,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適用,可用作回填或鋪筑路堤或按監理工程師指示的其他方法處理。(4)基礎挖方應始終保持良好地排水,在挖方的整個施工期間都不致遭受水的危害。(5)基坑開挖至圖紙規定基底標高后,如基底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規定的承載力要求時, 根據實際鉆探(或挖探)及土壤實驗資料提出地基處理的方案,報告監理工程師審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示處理。開挖的基坑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之前,不得澆筑混凝土或砌筑圬工。(6)基坑開挖完畢,報請監理工程師到現場監督檢驗,將檢驗情況填寫地基檢驗表,報請監理工程師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