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 營 管 理機關及分公司工資管理暫 行 辦 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不斷提高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體現監控與服務職能二者的統一性,充分發揮現有專業分公司的專業特長,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公司綜合經濟效益的提高,結合機關和分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工資總額控制與管理的原則1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即:工資總額的增長低于經濟效益增長的幅度,職工實際工資水平的增長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的幅度。在企業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水平。2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克服攀比思想,真正發揮工資杠桿的激勵作用。3繼續實行工資總額的二次分配與各單位經濟效益掛鉤的控制原則。第三條工資總額的
2、核定公司實發工資總額與企業綜合效益完成率掛鉤,確保在崗職工的最低工資保障線、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線,遵循集團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原則,人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超過本市規定的工資增長預警線。第二章機關人員的工資發放第四條機關除經營者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員全部實行崗位效益工資制(即崗薪制)。機關附屬單位:職工培訓中心、試驗中心、經警中隊、物資供應分公司、市政工程承包部、青島分公司機關職工的崗薪標準比照執行。第五條崗薪的核定1機關含機關附屬單位管理人員的基本崗薪,執行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文件中規定的標準按月發放;其效益崗薪視公司綜合效益的完成情況每半年發放一次,標準不超過 20,同公司年度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一
3、并考核。2各項經濟指標綜合完成率在 100以內時,按實際完成率計發效益崗薪;完成率超過 100時,增長率在 10(含)以內的,效益崗薪增長系數為 0.6,增長 10以上部分,效益崗薪增長系數為 0.3,但效益崗薪增長最高不超過其本人效益崗薪的 10。3效益崗薪的發放,要與公司經理、書記與各部室簽訂的年度承包責任書的完成情況考核掛鉤。具體執行年度承包責任書的規定。4 當公司年度各項指標的綜合完成率超過 100時, 公司總經理有權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公司其他有關領導和相關部室給予一次性獎勵。第三章分公司人員的工資發放第六條專業分公司是指吊裝分公司、大型機械租賃分公司、物資租賃分公司等生產經營型的分公司,不含青島分公司和物資供應分公司。第七條專業分公司人員的工資,實行年度利潤工資比控制和核發。其管理人員的工資比照機關相應崗位序列標準執行,工人實行新的崗位技能工資制(由基本崗位技能工資和浮動崗位技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