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一、崗位管理制度一、崗位管理制度二、技術措施管理制度二、技術措施管理制度三、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和物資管理制度三、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和物資管理制度四、日常管理制度四、日常管理制度五、文明(綠色)施工管理制度五、文明(綠色)施工管理制度一、崗位管理制度一、崗位管理制度1.1、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根據住建部關于印發的通知(建質【2011】111 號)文件精神及中建新疆建工集團的要求,特制訂企業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和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具體內容如下:一、企業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一、企業負責人
2、施工現場帶班制度1、本制度所稱項目負責人是指本項目的總監及總監代表。2、本項目總監是落實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制度落實情況全面負責。3、本項目負責人應按照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排班表的安排,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狀況。4、項目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 25%,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應在工程項目部存檔備查。5、當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由項目負責人上報企業生產副總及工程施工部,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外埠項目如不能到場,可書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進行帶班檢查。6、當工程項目出現重大隱患時,項目
3、負責人及當天帶班領導應會同施工單位到施工現場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消除險情和隱患。7、各分公司主要領導及部門負責人也按本制度執行。二、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二、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1、本項目所稱項目負責人是指本工程項目總監及總監代表。2、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帶班生產制度負責。3、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擔任一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3、項目負責人應堅守崗位,在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帶班生產,組織協調管理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企業負責人將對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進行檢查。4、帶班生產期間,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5、 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 80%。6、項目負責人因其他事務需要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請假,經批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