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工作手冊為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監督行為,我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 全面監督執法與服務指導相結合, 創新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 編制安全監管項目記錄小冊子, 并命名為 安全監督手冊 。一、手冊編制的法律依據根據建筑法 、 安全生產法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二、手冊主要內容、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計劃 ;、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交底記錄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內容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巡查及工程主要事件記錄 ;、 重大危險源公示記錄等。三、手冊使用工作的制度(一)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
2、計劃 。主要內容是我局在安全監管方面的方法和原則、工程概況及安全監督小組組成人員,由安監站整理編寫,在工程報監時,由有關責任主體會簽后,安監站發到各方責任主體手上,以此作為書面告知材料,是監督執法與服務指導相結合的依據。(二)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交底記錄 。其主要內容是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履行的權利和義務,反映了各方主體在安全生產體系方面的責任和各方應予以配合的工作,更好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交底記錄由安監員根據工程項目施工特點提出相關要求,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等執行與落實,做到相互監督,工程管理人員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監督到位。(三) 安全生
3、產監督管理內容 。反映監督安全保證體系運行與監督工程實體防護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列舉了主管部門對安全各方主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及其他單位)以及施工現場必須監管的具體事項,對主管部門實施行為監督和實體監督的具體工作作出具體細致的列舉,以便理清工作思路,使監督執法和熱情的服務指導有機結合。(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巡查及工程主要事件記錄 。主要用于記錄具體每次到工地執法的事由、 執法人員、 日期、應在崗的三類人員或公司領導、 應在崗的監理員、 甲方代表,反映出責任人員在崗情況。在執法實體操作中,安監站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原則,確保做到毎月到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不小于四次進行工程實體監督,毎次到現場執法檢查都登記在冊,記錄監督日期和執法檢查事由,要求各管理人員或責任人本人親筆簽名,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巡查及工程主要事件記錄作為執法的原始檔案,在執法監督的同時被接受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