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建筑地面工程建筑地面工程18-1概述概述房屋建筑物的內部空間是人類進行生產、工作和生活的各種活動場所。建筑地面是內部空間六面體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頂棚、四面墻體等五個面相輔相成構成和諧完整的空間,在不同的部位發揮著建筑地面應有的作用。18-1-1 建筑地面工程范疇建筑地面工程范疇1建筑地面工程主要是指對新建、改建、擴建的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房屋建筑物和構筑物) 工程中底層地面和樓層地面所進行的施工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2房屋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四周圍的附屬工程,即室外散水、明溝、臺階、踏步和坡道等也屬于建筑地面工程的范疇。3對于保溫、隔熱、超凈、屏蔽、絕緣和防止防射線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
2、的建筑, 因其工程個體設計是按整個房屋建筑物的外圍結構 (即空間的四面墻體、頂棚和地面的六面體)和建筑地面面層下的構造層共同考慮的,此類建筑已不屬于建筑地面工程范疇,其施工質量驗收應按設計要求進行。4有關防腐蝕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因有專門規范,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12-91)和建筑防腐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 50224-95) 執行, 本章內容不包括, 可直接參照本手冊 “20 防腐蝕工程”一章。5對本章內容在 18-3 基層鋪設和 18-4、18-5、18-6 各類面層鋪設中未能列出的其他類型、名稱項目,當設計要求時,其施工質量驗收均應按設計
3、要求。其組成材料、過程控制、施工要點和質量標準可參照本章相關的基層鋪設和面層鋪設各節進行。18-1-2 建筑地面工程組成構造建筑地面工程組成構造18-1-2-1 組成與要求組成與要求建筑地面系房屋建筑物底層地面(即地面)和樓層地面(即樓面)的總稱,它是構成房屋建筑各層的水平結構層,即水平方向的承重構件。樓層地面按使用要求把建筑物水平方向分割成若干樓層數,各自承受本樓層的荷載,底層地面則承受底層的荷載。 因此地面與樓面均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使其在荷載作用下,其結構層不致出現開裂或產生較大的撓度而發生質量問題, 從而直接或間接影響建筑地面工程質量,造成一些施工質量缺陷。為此,建筑地面工程雖不屬于建筑物結構性的主體工程,仍然是建筑工程中的一個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18-1-2-2 構成與層次構成與層次建筑地面工程主要由基層和面層兩大基本構造層組成。 基層部分包括結構層和墊層,而底層地面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