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建筑項目工程技術管理制度項目工程技術管理制度1、制度內容及適用范圍本制度主要內容為:1、圖紙自審制度;2、圖紙會審制度;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4、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管理;5、技術交底制度;6、技術核定制度;7、單位工程施工記錄制度;8、技術復核制度;9、隱蔽工程驗收制度;10、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管理制度;11、施工技術總結;12、技術標準管理制度;13、工程技術檔案制度。本制度適用各項目工程的技術管理。2、圖紙自審制度2.1 圖紙自審由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2.2 接到圖紙后,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及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自審,并提出各
2、專業自審記錄。2.3 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2.4 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2.4.1 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2.4.2 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設計總說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2.4.3 平面圖所標注坐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2.4.4 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2.4.5 建筑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設備基礎、水、電、暖、衛、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坐標) 、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2
3、.4.6 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2.5 圖紙經自審后,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3、圖紙會審制度3.1 圖紙會審目的了解設計意圖, 明確質量要求, 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 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3.2 會審參加人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內業技術人員、質檢員及其它相關人員。3.3 會審時間一般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3.4 會審組織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要求,督促業主盡快組織會審。3.5 會審內容3.5.1 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3.5.2 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3.5.3 審查建設項目坐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注是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