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面預算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本公司的全面預算工作,加強預算管理,有效利用預算工具指導作用,不斷提高公司經營和管理水平,根據預算管理辦法、企業會計準則,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是公司重要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第二章 全面預算管理辦法第三條 為推動全面預算的順利實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強化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實現公司經營目標,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四條 全面預算管理的任務全面預算管理貫穿于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環節,是提高公司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
2、其主要任務是:(一) 推進戰略目標管理,實現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相結合,通過編制全面預算,細化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對公司整體經營活動進行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有利于戰略規劃與年度經營計劃的監控執行。(二) 為績效管理提供制度依據。通過全面預算管理與績效管理相結合,為公司的全體員工設立行為標準,明確工作努力的方向,促使其行為符合集團公司戰略目標及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要求。(三) 強化事中控制與成本監控。通過尋找經營活動實際結果與預算的差距,可以迅速地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四) 加強與集團公司內部信息溝通,使各部門的目標和活動協調一致。通過全員參與,全方位和全過程預算管理體系的設
3、計,實現對公司整體經營活動的事前規劃、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反饋,增強公司對經營活動的控制能力。(五) 促進資源優化配置。通過編制全面預算,使公司管理層必須認真考慮完成經營目標所需的方法與途徑,并對市場可能出現在變化做好準備,促進公司各類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第五條 一切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做到全員參與、全面覆蓋,并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全程監控。第六條 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條件和管理特點,全面預算的重點是目標利潤,采取以成本控制為核心的全面預算管理模式,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各項目標的完成,以保證最大限度地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利潤。第七條 財務預算
4、的編制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和權限進行,堅持以下原則: (一) 統一規劃原則:全面預算目標責任制由公司統一規劃,與公司經營目標相一致,預算必須服從于集團公司的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二) 合規性原則:預算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三) 適度性原則:根據公司下達的經營指標,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防止低估或高估預算目標,增收節支,保證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切實可行。(四) 可靠性原則:預算指標要具有可解釋性,相關指標值的確定要有可靠的依據。(五) 上下結合原則。自上而下分解目標,自下而上編制預算。(六) 不調整原則:預算一旦確定,沒有審批,不予調整,以保證預算的嚴肅性與合法性。遇到重
5、大政策變動或不可抗拒因素或確需調整的,必須提出預算調整方案,按有關審批程序進行調整審批后方可下發執行。(七) 分解控制原則:首先編制項目總預算,分解為年度預算,再細化為月度預算。不得突破計劃,并留有余地,在執行中要嚴格控制預算支出。第八條 全面預算管理的組織體系以預算管理委員會為主體,跨部門設立預算責任網絡。全面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包括:全面預算委員會、預算管理辦公室(計劃財務部)及全面預算責任網絡。第九條 預算管理涉及面廣、業務交叉點多,各有關部門必須做到分工協作、職責明確、充分溝通、密切配合。為確保預算管理工作的順行進行,成立預算責任網絡。預算責任網絡以公司組織機構為基礎,根據所承擔的預算責
6、任劃分。各部門負責提供編制預算的各項基礎資料,包括:本部門的預算初稿和初稿依據;本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根據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各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預算承擔第一責任。第十條 全面預算責任網絡是預算執行主體,根據其在組織內部具有的一定權限和承擔的相應經濟責任劃分為不同的責任中心,以承擔不同的預算目標責任制責任。責任中心可分為以下幾類:利潤中心、成本中心、費用中心。第十一條 預算期是指預算編制覆蓋的經營期間和預算的實際執行期。公司預算期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第十二條 全面預算編制期指全面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公司實行以一個項目周期為一期,分解到每年的預算編制方法,因此公司的
7、全面預算編制分為項目預算編制與年度預算編制。公司年度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1月,這一期間為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全面預算編制期。第十三條 在編制全面預算過程中,可區別不同的預算項目,結合使用固定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多種預算編制方法。第十四條 全面預算編制質詢會的目的:對各部門的年度經營計劃和預算草案進行質詢,提出修改意見,以確保公司經營目標的切實可行和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第十五條 公司年度全面預算方案一經批準下達,即具有指令性,各責任中心須按照預算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以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第十六條 全面預算執行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預算項目管理,數量管理的方法。(一)
8、 金額管理:從預算的金額方面進行管理;(二) 預算項目管理:按預算項目進行管理,不同預算項目之間不得相互充抵;(三) 數量管理:對一些預算項目,除進行金額管理外,從預算的數量方面進行管理。(四) 全面預算執行控制體系1. 責任中心第一負責人:根據本責任中心的預算目標,負責本責任中心具體業務活動的領導和監督,按照預算目標管制資金及成本的支出,完成指定的工作目標;2. 公司財務部:依據預算目標對責任中心的各種經濟行為,實施事中審核,確保預算執行部門在預算目標框架下運營;3. 公司總經理:在授權的額度范圍內對公司的預算行為進行審批控制。第十七條 全面預算控制(一) 下達的預算指標是與業績考核掛鉤的硬
9、性指標,一般情況不得突破,預算指標是制定業績考核設計方案的重要依據,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考核、獎懲。(二) 費用預算剩余可以跨月轉入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三) 成本、費用預算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突破時,必須相關部門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納入預算外支出。(四) 預算內資金控制1. 預算內支出,根據不同的審批權限由公司各責任中心第一負責人、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送計劃財務部審核,計劃財務部根據資金的周轉情況和資金需求情況,辦理撥付手續;2. 財務部建立預算資金撥付臺賬制度。第十八條 預算外資金控制(一) 預算外支出中的資金支付,首先在預算預備費中列出,
10、對于超出預算金額10%的,總會計師無權審批,應報總經理申請審批。(二) 預算外資金申請,須由責任中心根據業務的實際需要填寫申請,該申請應該包括使用目的、使用的責任中心和責任人、使用目標、使用方式等內容。總會計師在授權范圍內對各責任中心的預算外行為進行審批控制,在授權范圍外須向總經理專項申請,由總經理審批。(三) 計劃財務部應對各部門預算外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項管理。預算外資金的實際使用應在其影響的當期及后期的預算表中做出清晰的標志,預算外資金使用的考核按照申請中明確的使用目標單獨進行。第十九條 全面預算執行信息反饋(一) 預算執行過程中,各部門要及時檢查、追蹤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全面預算執行
11、分析報表、分析報告和專題報告等形式,全面、系統地報告每個責任中心及整個公司預算執行的進度和結果,于每月3日前報送計劃財務部及各主管領導。計劃財務部根據自己的記錄與各部門預算執行報表、分析報告進行核對,糾正偏差,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形成總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在季度預算分析會或業績考核會上對季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溝通,并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的問題。(二) 全面預算執行分析報表是對針對各項經營活動預算執行結果的設計分析表格。(三) 全面預算執行分析報告是定期編制的報告,用來全面、系統地報告每個責任中心及整個公司的預算執行的進度和結果,專題報告是對重大預算差異的調研報告,不定期編制。(四) 公司總經理、計
12、劃財務部及各級管理人員應定期審閱預算執行情況的反饋報告,以了解和掌握預算執行的進程,并及時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第二十條 全面預算差異分析在全面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管理辦公室及各預算執行部門都要對差異進行分析,發現問題,找出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對整個經營活動的控制。第二十一條 全面預算考核評價(一) 考核各部門的全面預算執行情況并與相應的激勵機制掛鉤,實施事后控制,增強全面預算管理過程的完整性與權威性。(二) 分析各部門的全面預算執行結果以及全面預算管理系統的控制能力,為改進下一期全面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監控工作提供有益的建議。(三) 評價公司整體的預算完成情況,分
13、析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經營中的潛在問題,確定改進措施,明確下階段的工作重點,確保全面預算的完成,或者必要時修正全面預算,以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第二十二條 全面預算考核評價的責任部門及職責(一) 預算管理委員會1. 審議與全面預算執行情況掛鉤的考核及獎懲辦法。2. 監控全面預算執行情況,審批預算管理辦公室上報的全面預算差異分析報告,審議對相關責任部門的考核意見。3. 將考核及獎懲辦法上報總經理審批。(二) 預算管理辦公室(財務部)1. 監控全面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出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全面預算執行的相關責任部門的考核意見,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2.將審批后
14、的全面預算執行考核意見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獎懲。(三) 人力資源部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規定,設計公司績效考核制。2.根據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的全面預算執行考核意見,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獎懲。(四) 全面預算考核評價的內容1. 對公司經營業績進行評價2.對全面預算執行部門的評價3.對全面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評價(五) 全面預算考核評價的執行每季度末,財務部將每季度的全面預算執行考核意見交人力資源部,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考核,并出具考核評價報告
15、,報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及總經理審閱。第二十三條 全面預算的調整(一)全面預算調整的原則1. 全面預算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隨意更改與調整;2.當內外部環境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預算的執行力,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3. 當內外部環境向著有利方向變化,而且具備中長期的穩定趨勢,有明確證據表明經營預算目標可以加以提高,公司內部應主動積極提出調整申請,或總經理在與集團公司領導層進行協商一致后,提出調整申請。(二) 全面預算調整的條件當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且有明確證據表明預算目標和現實情形有大量差
16、異,嚴重影響全面預算的執行時,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進行全面預算的調整:1. 集團公司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2. 集團公司決定追加(或縮減)任務;3. 市場形勢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調整相應預算;4. 國家相關政策發生重大變化;5. 發生不可抗力的事情;6. 集團公司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應該調整的其他事項。(三) 全面預算調整權限1. 公司全面預算的調整權屬于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2. 預算管理委員會涉及公司年度經營目標調整具有決定權;3. 預算管理委員會在保證公司年度經營總目標不變的情況下,對月度、季度預算及年度預算項目的內部結構調整具有決定權。第二十四條 附則(一) 本辦法由預算管理辦公室擬定,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經批準后實施。(二) 本辦法由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說明。(三)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預算編制流程預算執行流程預算分析管理流程預算調整流程預算考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