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招標管理部 2018年4月 , 前言 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權責劃分的重要依據, 熟悉施工合同才能更好的履行雙方的義務,維護雙方的權利, 做好合同交底有助于雙方合同的履行。 , 目錄 臨水、臨電、臨時道路第一部分 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分包、 材料設備、質量保修 第二部分 違約、索賠、爭議、工程款支付、工程變 更、不可抗力、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三部分 合同解除、合同生效與終止、合同份數及 裝訂要求 第四部分 , 目錄 第一部分 臨水、臨電、臨時道路 , 臨水 此范圍提供 接駁口、開 關等 施工區域 100米 , 臨電 此范圍提供 變壓器、電 箱等 施工區域 100米 , 臨時道路
2、 紅線外由發包人負責修建的臨時道路, 原則上路寬不超過8m , 目錄 第二部分 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分包、 材料設備、質量保修 , 質量要求 注:工程質量需滿足工程質量技術管理手冊(第一版) 、SSGF工業化體系1.0工藝技術標準做法 (2017試行版)、裝配式建筑施工質量驗收要求中對于工程實體質量和管理行為的要求。 除滿足現行的國家相關行業及工程所在地的技術規范及質量驗收評定標準一次驗收 質量達到合格等級外還應滿足以下標準: , 質量要求 , 質量要求 樣板工程 在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為保證施工質量,發包人可根據 實際情況要求承包人做工程質量技術管理手冊(第一版) 標
3、準施工樣板。 樣板施工的違約 樣板工期與施工費用 樣板工程經發包人驗收 不合格且經一次整改后 仍不合格,發包人有權 單方解除合同。 所有施工樣板工程的工 期及施工費用均已在合 同總工期及價款中包括, 不再另外增加工期及計 價。 , 安全文明施工 要求: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工程所在 地區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等規范、條例并達到工程所在地區安全文 明施工要求。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 管理詳見本合同第二冊承諾函、合同價款、 施工界面及計價清單承諾函5及清單。 *防護措施費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標報價內,不另行計取。 , 工程分包 1、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工程 2、
4、承包人需承擔發包人經濟損失,按該分部工程結算價1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承包人不得將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他人。 轉讓 , 工程分包 承 包 人 違 法 分 包 收取多個承包人管理費,由多個承包人墊資施工 管理人員不符合現場施工和發包人要求的 不委派代表參加發包人、監理人組織的各項會議 承包人以外的多個承包人以實際承包人名義訴訟的 承包人以外的多個承包人以自己名義與發包人進行談判、結算、索賠的 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承包人收取進度款后扣除管理費,再支付 其他可視為承包人違法分包的行為 違約分包 , 工程分包 違約情形處罰 第一次出現違法分包情形發包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承包人書面保證不
5、存在違法分包 第二次出現上述情況或不按要求糾正的 或不能出具保證不存在違法分包 按人民幣貳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包人下達處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仍未糾正按人民幣壹拾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包人下達處罰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仍未糾正 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須按伍萬元/次向發包人支付 違約金 違約分包處罰 , 材料設備 乙 供 材料設備經監理人及發包人審核確認并封樣后方可采購,并需向監 理人及發包人報送至少三家供應商資料。 甲 供 發包人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并付款,承包人負責卸貨、組織驗收及保管。 甲 指 發包人根據選定的樣板、品牌及市場情況,并由承包人負責采購、 卸貨及保管;管樁由供應商運輸及卸貨。 注
6、:材料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政府有關規定,均需有原出廠合格證明和質 量保證書等必要的質量文件資料,必要的還須提供符合規定的生產許可證。材料在使用前需在施工 現場進行抽樣檢測,三方送檢合格后方能使用,檢驗費由承包人負擔。 , 質量保修 類型負責保修方費用 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缺陷承包人承包人負責 承包人進行保修作業時造成其它額外損失的承包人承包人負責 不屬于承包人責任,但是屬于承包人保修范圍的承包人責任方負責 說明:同一部位同類型質量問題只允許承包人進場維修一次。 工程保修責任 , 質量保修 可委托第 三方維修 的情形 同一部位同類型質量問題,承包人未能一次性修好 承包人
7、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 限內維修完好的 違約責任 所有費用從發包人未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承包人對發包人 自行委托第三方維修的維修費用及與質量問題相關的一切費用數額及 其合理性均不提異議,并且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工程保 修期相應順延。 第三方維修 , 質量保修 質量保證金返還 缺陷責任期滿1年 缺陷責任期滿2年 20個工作日內 質量保證金的40% (同時扣除相應責任款) 剩余質量保證金 (同時扣除相應責任款) 免息返還 20個工作日內 , 回顧 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技術管理手冊(第一版) SSGF工業化體系1.0工藝技術標準做法(2017試行版) 裝
8、配式建筑施工質量驗收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 遵守國家及工程所在地區地方政府規定 工程分包 不得將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他人 不允許違法分包 , 回顧 乙供 甲供 甲指 材料設備 質量保修 工程保修責任 第三方維修情形 質量保證金返還 , 目錄 第三部分 違約、索賠、爭議、工程款支付、工程變更、 不可抗力、竣工驗收與結算 , 違約 違約行為違約處理 達不到國家及合同約定標準,要 求更改15天后仍達不到標準 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補償發包人損失 拒絕完成或提供配合合同規定的 工作 1、發包人安排第三方進場,承包人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 用及承擔工期延誤的損失。 2、按第三方進場施工工程造價的20
9、%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部分工程需另 行發包 安排其他隊伍進場,扣除相應工程款 保修期內發現重大質量不合格問題規定期限內返工并賠償發包人損失 承包人違約 , 索賠 Step 01Step 02Step 03Step 04 索賠事件發生后七天內, 必須將索賠意向書面通 知監理人、發包人。 監理人檢查確認索賠事件 同期記錄,作為索賠證據。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7天內,向 監理人報送索賠報告。 監理人在收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 將處理意見書面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索賠 注意:索賠期間承包人不得拒絕或拖延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停止施工。 , 爭議 發生爭議但調解不成功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
10、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注意:發生爭議若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接受調解要 求停止施工,可停止施工。否則停止施工,均屬于承包人違約。 , 工程款支付 重點提示: 當期進度款按當期實物量完成量的80%進行支付。 采用碧桂園資源,工程造價調整率為9%;不采用碧桂園資源,工程造價調整率為11%。 供應鏈融資支付 月度支付節點支付 采用碧桂園資源 不采用碧桂園資源 , 工程款支付 違約情況違約處理扣除 質量不達標暫緩支付該部分進度款違約金 在當期 工程進 度款或 應付給 承包人 的其他 款項中 扣除。 不按發包人要求提供結算及工程 資料 暫緩支付當期進度款 連續兩次工程進度不達標
11、 第三次起向發包人支付伍萬元/次違約 金 工程進度完成指標連續三次或累 計四次低于計劃指標的60而暫 停支付進度款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按發包人簽認 的工程量結算,并賠償發包人五萬元/ 次違約金 違約處罰 , 工程變更 1 2 3 發包人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承包人不得擅自變 更設計,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需經發包人批準并 蓋章后方可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設計變更而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 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發包人提出對已有工程進行設計變更,承包人需保護 可重復利用的材料。 , 工程變更 1. 提出設計變更申請; 2.設計變更申請經發包人確認后,由發包人明 確施工范圍,提供設計變更單至監
12、理及承包人; 3.承包人按設計變更要求及施工范圍施工; 4.發包人、監理及承包人三方共同對施工范圍 確認、取證; 5.承包人根據設計變更單15天內進行報價(一 單一結),提交發包人進行簽證變更費用審核。 設計變更流程操作步驟 1. 發出工作聯系單; 2.方案評估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明確施工范圍, 提供實施方案至監理及承包人; 3.承包人按方案要求施工,于簽證事項完成后15 天內承包人發起現場簽證單; 4.發包人、監理及承包人三方共同對施工范圍和工 程量確認、取證簽字蓋章; 5.承包人根據現場簽證單15天內進行報價(一單 一結),提交發包人進行簽證變更費用審核。 現場簽證流程操作步驟 注意:上
13、報的簽證超過簽證事件完成之日15天的,屬無效文件。 , 工程變更 類型結算方式 已有適用單價按已有單價 已有類似單價 (只是主材變更的) 按類似單價(僅調整主材價格差額部分,計取相應的規費及稅金,其它費 用均不調整) 無適用或無類似 樁、基坑支護、地基處理結合市場價雙方協商確定 除樁、基坑支護、地基處理外的 工程 按清單未列項目計價程序表、相關定 額文件進行報價 設計變更及增減工程的結算方式按協議書第二部分條款7執行 , 不可抗力 雙方約定的不 可抗力類型 1、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政策的頒布 及改變、行政干預等政府行為 2、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 3、自然災害 5級以
14、上的地震 8級以上持續24小時的大風 持續降雨24小時且降雨量為200mm以上 日最高氣溫40及以上 日最低溫度-5及以下 6小時內降雪量達到15mm以上且降雪 持續(暴雪紅色預警信號) ,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責任劃分 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承擔 工程實體部分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者人員傷亡和 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 備的損害、清理、修復費用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 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 承包人項目部建筑物及其辦 公設備、居住場所和個人財 物及生活設施、施工場地機 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的費 用 , 竣工驗收與結算 分階段 竣工驗收 0
15、.00(或地下室頂板)以下 0.00(或地下室頂板)以上 注意:各階段結算資料必須一次性提交。 , 竣工驗收與結算 0.00(或地下室頂板)以下 無地下室建筑物: 0.00以下部分完成,驗收合格起30天內 移交結算資料。 有地下室建筑物: 樁基礎完成,驗收合格起30天內移交樁基 礎結算資料。 地下室頂板完成60天內,移交地下室頂板 及以下結算資料。 , 竣工驗收與結算 初驗 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的驗 收要求,提前15天向監理人提供完整竣工 資料、竣工報告及工程質量保修書。 初驗 發包人組織有勘察、設計、監理人、政 府有關部門、發包人、承包人參加的竣 工驗收并在驗收后五天內提出整改意
16、見。 正式驗收 承包人按發包人意見整改,無條 件地配合竣工資料的整理報批工 作,以順利通過政府驗收。 整改 0.00(或地下室頂板)以上 驗收 整改 , 竣工驗收與結算 分階段 竣工結算 樁基礎、基坑/邊坡支護、地基處理、地下室 除樁基礎、基坑/邊坡支護、地基處理、地下室外的工程 注意:通用條款中條款14.2不適用。 , 竣工驗收與結算 在各自完(竣)工檢測且驗收通過、完 (竣)工資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天內 支付至該部分工程總價的85%;并 在初審完畢之日起15天內支付經發 包人確認的該部分工程初審造價的 90。 注:所有工程,在結算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5天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7。 樁基礎
17、、基坑/邊坡支護、 地基處理、地下室工程 除樁基礎、基坑/邊坡支護、 地基處理、地下室外的工程 , 竣工驗收與結算 資料提交情況結算方式 提交逾期 承包人須按10萬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并同意按發包人現有資料進行 結算。 未提交完全 經發包人書面通知催交之日起28天內仍未提交或補齊的,則發包人有權不 再接收承包人提交的結算資料。 如發包人同意接收逾期提交的結算資料,則承包人須按伍仟元/天向發包人 支付違約金,計算日期從發包人書面通知催交之日起28天開始計取,至發 包人同意接收承包人逾期提交的結算資料完畢,承包人對此無異議。 結算資料提交違約 , 回顧 違約 索賠 爭議 達不到國家及合同約定
18、標準 拒絕完成或提供配合合同規定的工作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部分工程需另行發包 保修期內發現重大質量不合格問題 “四”步驟 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工程款支付 采用供應鏈融資;并區分是否采用碧桂園資源 月度支付、節點支付 , 回顧 工程變更 不可抗力 竣工驗收與結算 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政策的頒布及改變、行 政干預等政府行為 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 自然災害 分階段竣工驗收 分階段竣工結算 設計變更按規定流程 設計變更及增減工程的結算方式按協議書第二部分條 款7執行 , 目錄 第四部分 合同解除、合同生效與終止、合同份數及裝訂要求 , 合同解除
19、發 包 人 有 權 單 方 解 除 合 同 承包人未能準時開工,經催告后的15天內仍未開工 自行停工持續15天或累計30天 任一施工節點上的進度滯后合同約定工期或任一施工節點上,合同約定 節點之日,完成工程量低于計劃指標30%的或連續二次或累計三次低于計 劃指標80%的 總工期逾期竣工達30天 , 合同解除 發 包 人 有 權 單 方 解 除 合 同 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經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書面通知,承包人有 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整改進度緩慢 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撤場 拖欠民工工資,而政府要求發包人代付民工工資的 欠付材料供應商材料款,并影響工程施工及銷售 承包人嚴重違反合同的其他各種違約行為 , 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生效 合同終止 雙方簽字蓋章后 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 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 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 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 合同份數及裝訂要求 一式四份,雙方各執 兩份,具同等效力。 一式十份,雙 方各執五份 正本副本 膠裝成冊 , 結束語 重視契約精神維護各方權利 創造品牌價值共贏美好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