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小區規劃THE PRINCIPAL OF URBAN PLANNING20 xx年4月1. 居住小區 居住小區指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線(河流等)劃分的、具有一定規模并不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小區內設有整套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層服務設施和公共綠地。它由若干居住組團組成,是構成居住區的一個單位。 規模:人口 7000-15000人,戶數: 2000-4000戶,用地: 10-35公頃。一、小區規劃的內容與結構一、小區規劃的內容與結構2、居住小區詳細規劃的內容(a)選擇、確定用地位置、范圍;(b)確定規模,即人口數量和用地的大小;(c)擬定居住建筑類型、層數比例、數量、布置方式;(d
2、)擬定公共服務設施的內容、規模、數量(包括建筑和用地)、分布和布置方式;(e)擬定各級道路的寬度、斷面形式、布置方式;(f)擬定公共綠地的數量、分布和布置方式;(g)擬定有關的工程規劃設計方案;(h)擬定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造價估算。3、規劃結構 居住區的規劃結構是根據居住區的功能要求綜合地解決住宅與公共服務設施、道路、綠地等相互關系而采取的組織方式。二、公共建筑及其用地的規劃布置(1)公共建筑的分類 居住區的公共建筑主要是滿足居民基本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并主要為本居住區的居民所使用。居住區內的公共建筑一般根據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質和居民對公共建筑使用的頻繁程度來進行分類。 按公共建筑的使用
3、性質可分為八類,分別是教育系統、醫療衛生系統、商業、服務業系統、文娛體育系統、金融郵電系統、行政管理系統、市政公用系統。按居民對公共建筑的使用頻繁程度可分為居民每日或經常使用的公共建筑(如菜場、超級市場)和居民必要的非經常使用的公共建筑。居住區公共建筑的內容與項目的設置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取決于居民的生活水平、各地的生活習慣、居住區周圍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完善程度以及人們社會生活組織的變化等因素。三、道路的規劃布置道路的規劃布置. 道路基本知識 道路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道路規劃應遵循的原則. 停車設施1. 道路基本知識 (1)道路分級 根據功能要求和居住區規模的大小,居住區級道路一般可分為三級或四級。居住區道路是解決居住區的內外聯系。車行道寬度不應小于9米,紅線寬度一般為2030米;居住小區級道路是居住區的次要道路,用以解決居住區內部的聯系,車行道寬度一般為7米,紅線寬度1214米;居住組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