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B/C吉林省中東福萬家超市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QB/C-2010報損操作標準 - 食品部/非食品部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記錄編號修改狀態(tài)修改頁碼及條款修改人審核人批準人修改日期目 錄1. 范圍3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33. 術語或縮略語34. 報損流程45商品報損原則46 罰則47 附則4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范了福萬家超市食品/非食部門商品報損的操作流程。適用于中東福萬家超市食品/非食部門商品的報損管理。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無3. 術語或縮略語報損商品:是指在銷售過程中,因出現(xiàn)變質、過保質期、破碎、外包裝破損(損壞、溢漏、嚴重變形)或部件缺損等品質問題,影響正常銷售必須折價處理或廢棄的商品。 但其中可與
2、供應商退貨或調換的上述商品,應予退換, 不計入報損范圍。 4. 報損流程 4.1 涉及崗位 門店主管、門店經理、收貨主管、財務經理、防損主管,值班店長,店長4.2 報損商品收集在銷售過程中出現(xiàn)殘損商品,理貨員應將其停止銷售,撤下貨架,在倉庫指定區(qū)域定位保管。 4.3 報損流程(1)部門主管每周定期(每周一次,定在周二14:00-15:00)對殘損商品進行整理;對于不可退換的殘損商品,填寫商品/物品報損單。商品/物品報損單一式三聯(lián):第一聯(lián)門店自留、第二聯(lián)財務部留存;第三聯(lián)防損部留存。可退換商品,應在盤點日前退換結束。 (2)各門店各部門的商品損益金額由領導班子與運營管理部共同確認上限,并下發(fā)到各
3、門店,運營管理部進行備案及考核。超過上限需要報到產業(yè)進行審批(由財務部門根據(jù)金額選擇是否需產業(yè)集團審批)。(3)非正常損失(如200元以上失竊/水泡等)由門店店長提報,財務部審核,運營管理部業(yè)務經理、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進行審核,產業(yè)集團運營管理部經理、產業(yè)為總裁審批。(4)收貨部根據(jù)審批后經店長確認報損申請單進行錄入工作。(5)理貨員將報損商品攜至收貨部,由門店主管,收貨主管、防損主管會點數(shù)量/重量相符后,簽字照相后進行銷毀。5商品報損原則5.1無法再銷售且沒有使用價值的商品。無法退換貨5.2可與廠家進行退換貨的商品禁止計入報損范圍內。5.3 由于員工過失導致的損耗,由員工按價賠償,不得計入報損。6 罰則 6.1 對于可退換商品,進行報損,一經發(fā)現(xiàn),處以部門主管50元,部門經理100元罰款。 6.2 報損金額未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處以部門主管50元,部門經理100元罰款。7 附則7.1.本制度由中東福萬家超市負責解釋。7.2.本制度于 年 月 執(zhí)行。8、附表商品/物品報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