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B/Z中東福萬家超市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QB/Z-2010司徽管理辦法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記錄編號修改狀態(tài)修改頁碼及條款修改人審核人批準人修改日期目 錄1. 目的2. 適用范圍3. 術語或縮略語4. 司徽的確定5. 司徽的種類6. 司徽的需求提請和采購7. 司徽發(fā)放、回收和保管8. 司徽的佩戴9. 罰則10. 附則 1、目的為宣傳企業(yè)文化、體現(xiàn)企業(yè)形象和規(guī)范司徽管理。2、適用范圍適用于中東福萬家超市有限公司所有的門店和員工。3、術語或縮略語無4、司徽的確定司徽的形狀、款式、顏色及發(fā)放對象由控股集團人力資源部確定。5、司徽的種類司徽分為兩種:員工佩戴的司徽(底色為金色);贈送客人的司徽(底色為白色)。
2、6、司徽的需求提請和采購員工佩戴的司徽及贈送客人的司徽均由集團統(tǒng)一采購7、司徽發(fā)放、回收和保管7.1員工佩戴的司徽7.1.1員工佩戴的司徽由人事行政部按員工人數(shù)發(fā)放;7.1.2新入職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xù)同時由人事行政部門發(fā)給司徽,每人一個;7.1.3員工離職時由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收回司徽;7.1.4非人為損壞可交回原司徽重新領取一枚。7.2贈送客人的司徽7.2.1贈送客人的司徽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保管;7.2.2各部門需要對外贈送司徽,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的申請,經產業(yè)集團人事行政部部長審批后即可領取;7.2.3原則上已贈送過司徽的來賓不再重復贈送;7.2.4未贈送出去的司徽要交回人事
3、行政部。8、司徽的佩戴8.1除按規(guī)定佩戴標牌的員工外,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司徽;8.2司徽應佩戴端正(如圖: ),不許將標識倒置和歪斜佩戴,要統(tǒng)一佩戴于西裝左側翻領扣眼處,其它服裝的左胸前或上衣左側上部口袋上邊靠右邊緣位置;8.3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有員工都要佩戴司徽。9、罰則9.1司徽丟失者罰款20元;9.2員工在工作期間或大型活動中未佩戴司徽者一次罰款20元;9.3不得佩戴破損、污損的司徽,違者罰款50元;9.4不得故意毀損、玷污司徽,違者罰款500元并開除處理。10、附則10.1本管理辦法由人事行政部起草并負責解釋;10.2本管理辦法中罰則部分不排除其它制度約束;10.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