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B/Z-SC08-2010QB/Z吉林省中東集團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導示管理制度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記錄編號修改狀態修改頁碼及條款修改人審核人批準人修改日期目 錄1目的2適用范圍3術語解釋4職責5導示設置原則5.1層級劃分原則5.2位置設置原則5.3間隔設置原則5.4各級導示的應用原則5.5全員導示原則6導示日常維護6.1面板的維護6.2光源的維護6.3內容的更換7臨時性導示的要求8導示拆除管理9罰則10附則1. 目的為規范吉林省中東福萬家超市有限公司門店導示設置及管理,有效維護賣場內視覺形象,為目標顧客提供良好的購物環境,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吉林省中東福萬家超市有限公司門店內所懸掛
2、的所有導示系統的管理。3. 術語解釋3.1導示:按其字意可理解為導向、指示,引導、視線。它是環境布局的重要環節,也是營造風格、塑造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導示主要包括戶外導示及室內導示兩部分。戶外導示一般用于指引項目名稱;室內導示一般按照層級進行指引,分為一級導示、二級導示、三級導示等。導示按其所處環境又可劃分為立式、臥式、懸掛式、立面鑲嵌、立面半挑、移動立牌、桌面立牌等。導示可采用燈箱、型材、不銹鋼、雙色板等適合自身選用的任意材質。4. 職責4.1市場部經理:負責導示的整體規劃及導示牌的制作。4.2店內美工:負責配合導示的安裝跟蹤及日常檢查及相關維護。5、導視管理原則;5.1 層級劃分原則:
3、導示的設置要從外至內,遵循層級指示的原則,逐級指引,避免斷檔或跨越指引。具體原則為:一級導示主體為方位及方位指示;二級導示主體一般為區域、主題指示;三級導示主體一般為功能性指示;四級導示主體一般為定位指示,如:樓號、門牌號、警示、提示等。(導示系統可根據福萬家超市整體VI系統或環境因素統一設定)5.2位置設置原則:導示位置的設置須根據賣場動線合理布局,一般在動線發生變化前的位置進行設置。5.3間隔設置原則:導示的間隔一般不固定,須根據通道長度,動線變化,賣場空間高度,一般間距不小于8米。5.4各級導示的應用原則:5.4.1一級導示:可采用電子導購(或為大型立式導購牌)的形式,應用在店內主入口處
4、;5.4.2二級導示:可采用吊式及立式相結合進行。應用在主通道的上方及主通道入口或扶梯處;5.4.3三級導示;可采用吊式及貼墻式相結合進行。應用在通道上方或功能性場所門口處;5.4.4四級導示:可采用貼墻的形式,粘貼在所在位置上方。租賃性商鋪的檔口號建議按照各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后,統一編號,粘貼在商鋪門頭的右側位置。5.5 全員導示原則:5.5.1可在賣場適當位置設置導購臺進行固定位置的人員導購;5.5.2組織導購員的培訓,由導購員進行日常指引導示;5.5.3可利用店內廣播,每天固定時間進行本店導購宣傳。6導示日常維護6.1面板的維護:面板須保持光潔、完整、無破損。運營管理部美工、值班店長、導示
5、所在區域員工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后,美工要及時反饋市場部,市場部根據其破損現象聯系相關部門進行維護處理。6.2光源的維護:光源須保持持續亮度,如發現有毀壞,不亮地方,運營管理部須及時反饋市場部,市場部根據其破損現象聯系相關部門進行維護處理;如因我賣場電源或電路問題導致毀壞或不亮的,由工程部統一維護。6.3內容的更換:因賣場動線改變或設施變遷,導示內容需要更換的,運營管理部須及時反饋市場部,由市場部統一更換內容,并告知工程部將其調整至合適位置。7、臨時性導示的要求 導示內容發生變化,因工藝原因不能及時更換面板的,可做臨時性導示指引,規格要求與原導示規格相符,材質可為KT板等。臨時性導示須在30天內更換為常規導示。8. 導示拆除管理因布局調整需要拆除導示的,門店須提前10天與市場部提報申請報告單,確認后,按照美陳物資保管及拆除管理制度執行拆除。9. 罰則如發現單位及個人,未經過市場部審批擅自拆除、挪動店內標識、導視,處以100500元罰款;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依據以上原則酌情處理。10.附則10.1 本制度由市場部負責解釋。10.2 本制度自2010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