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B/Z吉林省中東福萬家超市有限公司企業標準QB/Z-FS04-2010自用品貼管理制度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記錄編號修改狀態修改頁碼及條款修改人審核人批準人修改日期目 錄1. 目的32. 適用范圍33. 術語或縮略語44. 職責46. 各門店自用品貼的使用原則47. 自用品貼的粘貼原則48. 監督與檢查49. 罰則410. 附則411. 附表51. 目的 規范賣場員工工作用品與商品的區分,達到防損、控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中東福萬家超市各門店員工自用品(工作中使用)的管理工作。3. 術語或縮略語 無4. 職責 防損部文員:負責自用品貼的發放、更換回收。 市場部美工:負責
2、自用品貼樣式的設計。 運營管理部綜合文員:負責各門店自用品貼的印制申請及發放。5. 自用品貼的印制 5.1 印制周期自用品貼每季度印制一次。各門店根據使用情況進行需求上報。5.2 上報時間 4月1日、7月1日、9月30日、1月4日6. 各門店自用品貼的使用原則6.1僅限于員工工作之用物品,如筆、本,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用品不得帶入賣場內。6.2 員工自用品在進入賣場前,需首先到防損部進行自用品貼領取,并當場粘貼,員工在自用品貼上寫上本人名字及領取時間,之后方可帶入賣場。6.3 員工自用品貼破損以后,需到防損部進行更換,同時在防損員撕下原有破損的自用品貼并銷毀。6.4 自用品貼要保持表面字跡清晰。7. 自用品貼的粘貼原則 7.1粘貼在不易破損,不易接觸的部位。 7.2 對于易磨損的部位,防損部可用膠帶輔助粘貼。 7.3 一物僅可粘貼一貼。8. 監督與檢查 8.1防損部員負責日常賣場內員工自用品是否有粘貼自用品貼的檢查。 8.2 運營管理部督導主管對防損部自用品貼發放情況及粘貼標準進行抽查。9. 罰則 9.1 員工自用品私自帶入賣場,未粘貼自用品貼的,給予20元/次罰款。 9.2 防損部未進行自用品貼發放登記,隨意發放的,處以相關責任人20元/次罰款。10. 附則10.1 本制度由中東福萬家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10.2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11. 附表 自用品貼發放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