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殊陳列協議甲方:特易購商業(山東)有限公司乙方:濟南申佳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為了更好的提升雙方銷售,同時很好的展示乙方在甲方銷售的商品,提升乙方的品牌形象,甲、乙雙方經充分溝通、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達成以下特殊陳列協議,以供共同遵守:1.陳列時間:自 2010 年 4 月 25 日至 2010年45 月 24 日2.陳列店別: 濟南東二環店 3.陳列位置: 奶區 (附平面圖)4.陳列方式: 堆頭: 1 個 集中陳列: 組 促銷墻: 組 5.陳列費用: 1500 .00 元/月,共計 1500.00 元 6.陳列品項:貨號商品名稱條形碼規格備注7.促銷員人數:共 1 人為確保陳列
2、協議的有效實施,并達到特殊陳列的效果和目的,請雙方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嚴格執行:1. 有貨率:特殊陳列的商品必須確保及時足量的貨源,如因缺貨導致無法滿足正常陳列,甲方有權更換商品,且當月陳列費用增加 %;2. 促銷員:對于特殊陳列的商品,必須有長期促銷員維護,如促銷人員無故缺失,甲方有權更換陳列商品,且當月陳列費用增加 %;3. 促銷品:為達到提升銷售的目的,必須確保特殊陳列商品有促銷活動,降價促銷或買贈活動;4. 銷售額:為確保雙方利益,特殊陳列位置的商品,月銷售額不得低于 元/月,如果月銷售額不足雙方約定的金額,當月陳列費用增加 %。以上協議內容請雙方配合執行,如任何一方需要變更,需提前一個月知會對方。望雙方共同努力將良好合作關系保持下去,共創和諧的雙贏局面。甲方確認:乙方確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