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盤管理條例為了維護地盤管理秩序,增強團隊的銷售配合,實現地盤公平、公開和公正的管理,遵循對事不對人的原則,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情況出現,締造和諧和良性競爭的樓盤工作環境,特制定本項目地盤管理條例,要求 項目項目全體銷售同事共同遵守,不折不扣的執行,爭創銷售佳績!1、 銷售經理及銷售人員紀律條例1、 代理公司如需要進行業務員調整,須事先向開發公司營銷部進行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含:需調整的人名、人數、原因及調整時間,經營銷部同意后,方可進入售樓處實習,實習期以不超過一星期為限,在實習期間,可根據人員情況向營銷部提出提前考核,不合格者,則退出售樓處。2、 實習期間業務員不允許穿工服、坐前臺、接電話、更
2、不準參與任何銷售行為的活動,經發現核實,立即退出售樓處。3、 全體銷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離開工作崗位必須知會并征得開發商現場負責人的同意,吃飯時間控制在20分鐘之內,并且自己清理吃飯的臺面衛生,如未清理,處以10元/次的罰款)如超過預定時間按照你遲到制度論處,所有的銷售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前到達售樓處并簽到,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必須按規定完成著裝。早班9:00下班時間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而定。(待定,根據項目階段性的推廣情況會有所調整。)如有違反:A:遲到 5分鐘內(含五分鐘)處以20元/次罰款;遲到 630分鐘(含 30分鐘)處以 50元/次罰款
3、;超過 3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處理。早退5分鐘內(含 5分鐘)處以 20元/次罰款;早退 630分鐘(含 30分鐘)處以 50元/次罰款;超過 30分鐘按照曠工處理;B:遲到 30分鐘的銷售人員取消接待新客戶資格一天,并不得早退;C:銷售人員不得以沒有客戶接待名額等一系列理由早退。4、 全體銷售人員上班后須換好工裝,整理好自己的儀容儀表后方可在統一的簽到本上簽到并寫上到達時間;且不得代簽。如果出現某些人代未到的銷售人員簽到的,則以上兩名銷售人員均予取消當天接待客戶資格,且不得離開銷售現場由開發商負責統一安排工作。5、 按地盤規定銷售經理及銷售人員一律穿工裝、佩戴工牌。如有違反者,銷售經理和銷售人員均處以50元/次的罰款。銷售人員不可未簽到接待客戶。如未持有上崗證或工牌者,取消當天接待客戶的資格,并且不得早退。6、 銷售人員在簽到前必須按上崗要求進行著裝(穿工作服、黑皮鞋、黑襪子、女士化淡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