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號:YYDC-ZY-SJ-003 版本:A/0 頁碼:第 1 頁 共 6 頁編號:YYDC-ZY-SJ-003 版本:A/0 頁碼:第 1 頁 共 6 頁離任審計作業指引 離任審計作業指引 編制 日期 編制 日期 審核 日期 審核 日期 批準 日期 批準 日期 修訂記錄 修訂記錄 日 期 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 修改人 審核人 批準人 日 期 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 修改人 審核人 批準人 遠洋地產有限公司 離任審計作業指引遠洋地產有限公司 離任審計作業指引 編號:YYDC-ZY-SJ-003 版本:A/0 頁碼:第 2 頁 共 6 頁編號:YYDC-ZY-SJ-003 版本:A/0 頁碼:第 2
2、頁 共 6 頁 1.1. 目的: 目的: 為加強對遠洋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負責人(以下簡稱“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負責人”)的管理和監督,正確評價其任期經濟責任,完善自我約束機制,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2.2. 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項目部。 3.3. 術語和定義: 術語和定義: 3.1. 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是指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子公司/項目部的總經理以及全面主持工作的常務副總經理。 3.2. 任期經濟責任: 是指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負責人任職期間對其所在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
3、動應當負有的責任,包括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4.4. 職責: 職責: 4.1. 質量部 4.1.1. 全面負責控股子公司/項目部的離任審計。 4.2. 相關部門及控股子公司/項目部 4.2.1. 配合審計工作的開展。 5.5. 內容及要求: 內容及要求: 5.1. 審計要求 審計要求 5.1.1. 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負責人離任前,應當對其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未經審計,不得解除離任人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 5.1.2.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從經營業績和管理能力方面檢查被審計人員的工作,促進公司健康發展,為控股子公司董事會以及公司人力資源部全面考察和合理使用干部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 5.1.3. 質量部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實施審計時,應當通過對控股遠洋地產有限公司 離任審計作業指引遠洋地產有限公司 離任審計作業指引 編號:YYDC-ZY-SJ-003 版本:A/0 頁碼:第 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