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錄一、總說明二、會計科目(一)會計科目表(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三、會計報表(一)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附錄: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一、總說明(一)為了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會計核算,便于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適應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 各企業不得隨意打亂重編。 在某些會計
2、科目之間留有空號, 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四)企業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 10 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 35 天內報出。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 “元”以下填至“分” 。企業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
3、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六)本制度自 1993 年 7 月 1 日起執行。二、會計科目(一)會計科目表順序號編號科目名稱頁數順序號編號科目名稱頁數123456789101112131415101102109111112113114115119121123124125129131一、資產類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壞帳準務預付帳款其他應付物資采購采購保管費7710111213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