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管理作業指導書工程管理作業指導書目目錄錄1、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管理計劃書2、土地接收3、現場三通一平4、委托監理5、施工招投標、承包合同6、工程質量、安全報監7、申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8、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審核9、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10、 設計(技術)變更11、 圖紙管理12、 開工放線、驗線13、 樣板引路、材料選型和封樣驗收14、 隱蔽工程驗收(土建)15、 隱蔽工程驗收(水、電、設備)16、 工程例會、專題會議17、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18、 現場簽證19、 精裝修管理20、 供水配套21、 供電配套22、 燃氣配套23、 通訊配套24、 園林、市政配套25、 人防工程管理26、 項目
2、月報27、 工程款支付28、 竣工(質量)驗收29、 竣工驗收備案30、 工程移交和交樓31、 工程質量維修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管理計劃書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管理計劃書1.1. 作業目的作業目的在工程項目開始之初選擇和任命項目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編制出針對具體項目的實施過程具有指導作用的管理計劃書。2.2.作業依據作業依據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 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程序文件之施工過程控制程序 。3.3.主管崗位主管崗位工程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選擇項目經理, 報主管工程副總審批, 審批后簽發任命書。主辦崗位主辦崗位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編制項目管理計劃書,報主管工程副
3、總審批。4.4.緊前工作條件緊前工作條件任命項目負責人:項目已立項,準備實施。項目管理計劃書:準備開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已選定。5.5.作業描述作業描述5.15.1 任命項目負責人:任命項目負責人:工程部經理在項目實施之初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 安排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管理能力、管理經驗的工程師擔任項目負責人,報公司主管工程的副總經理審定(一般以公司呈批件形式) ,審定后由工程部經理簽發“工程項目負責人任命書” ,蓋公章后存檔并發到相關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 。項目負責人任命書是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中必備的資料之一。5.25.2 編制項目管理計劃書編制項目管理計劃書項目負責人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和公司的目標、要求,編制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 ,報工程部經理審核,再報主管副總經理審定,作為進行項目管理的指導性文件。5.2.15.2.1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5.2.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