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 通,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以下簡稱“證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公 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與投資者關系工作應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 第三條 投資者關系工作是指公司通過信息披露與交流,加強與投資者及潛在投
2、資者 之間的溝通,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實現公司整 體利益最大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 第四條 公司與投資者關系工作應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 狀況,避免過度宣傳可能給投資者造成的誤導。 第五條 除非得到明確授權并經過培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應避免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代表公司發言。 第六條 公司可采取適當方式對全體員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進 行投資者關系工作相關知識的培訓。在開展重大的投資者關系促進活動時,還可做 專題培訓。 第二章 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則 第七條 投資者關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
3、)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良性關系,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進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穩定和優質的投資者基礎,獲得長期的市場支持。 (三)形成服務投資者、尊重投資者的企業文化。 (四)促進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和股東財富增長并舉的投資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八條 投資者關系工作的基本原則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則。除強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還可以主動披露投資者關心 的其他相關信息。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二)合規披露信息原則。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證 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定,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在
4、 開展投資者關系工作時應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內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現泄密 的情形,公司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予以披露。 (三)投資者機會均等原則。公司應公平對待公司的所有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避免進 行選擇性信息披露。 (四)誠實守信原則。公司的投資者關系工作應客觀、真實和準確,避免過度宣傳和 誤導。 (五)高效低耗原則。選擇投資者關系工作方式時,公司應充分考慮提高溝通效率, 降低溝通成本。 (六)互動溝通原則。公司應主動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建議,實現公司與投資者之間 的雙向溝通,形成良性互動。 第三章 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對象、工作內容和方式 第九條 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對象包括: (一)投資者(包括在冊投
5、資者和潛在投資者); (二)財經媒體及行業媒體和其他相關媒體; (三)其他相關機構。 第十條 投資者關系工作中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的發展戰略,包括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規劃、競爭戰略和經營方針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說明,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經營管理信息,包括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新產品或 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經營業績、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項,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資及其變化、資產重組、收 購兼并、對外合作、對外擔保、重大合同、關聯交易、重大訴訟或仲裁、管理層變 動以及大股東變化等信息; (五)企業文化建設; (六)投
6、資者關心的與公司相關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條 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 (二)召開股東大會; (三)公司網站; (四)召開各種推介會; (五)廣告、媒體、報刊和其他宣傳資料;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六)一對一溝通; (七)郵寄資料; (八)電話咨詢; (九)現場參觀; (十)媒體采訪與報道; (十一)路演。 公司可多渠道、多層次地與投資者進行溝通,溝通方式應盡可能便捷、有效,便于 投資者參與。 第四章 投資者關系工作的部門設置 第十二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投資者關系工作,董事會辦公室作為公司的投資者關 系工作部門,負責投資者
7、關系工作事務。 第十三條 投資者關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職責是: (一)分析研究。統計分析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的數量、構成及變動情況;持續關注 投資者及媒體的意見、建議和報道等各類信息并及時反饋給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 (二)溝通與聯絡。整合投資者所需信息并予以發布;舉辦業績說明會等會議及路 演活動,接受分析師、投資者和媒體的咨詢;接待投資者來訪,與機構投資者及中 小投資者保持經常聯絡,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參與度。 (三)公共關系。建立并維護與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媒體 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關機構之間良好的公共關系;在涉訟、重大重組、關鍵人員 的變動、股票交易異動以及經營環境重大變動等重
8、大事項發生后配合公司相關部門 提出并實施有效處理方案,積極維護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籌備會議?;I備股東大會、董事會,準備會議所需各項資料; (五)網絡管理。在指定的互聯網絡及時披露和更新公司信息; (六)有利于改善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良好的內部協調機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董事會辦公室工作人員 應及時歸集各部門及下屬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訴訟等信息,公司各部門及下屬 公司應積極配合。 第十五條 公司可聘請專業的投資者關系工作機構協助實施投資者關系工作。 第十六條 公司從事投資者關系工作的人員需要具備以下素質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況。 (二)具備良好的知識結
9、構,熟悉公司治理、財務會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證券市 場的運作機制。 (三)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誠實信用。 第五章 投資者關系工作的實施 第十七條 公司應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的有關法規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十八條 公司的強制性信息披露義務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公司可以通過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各種活動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現行法律法 規和規則規定應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 第二十條 公司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應遵循公平原則,面向公司的所有股東及潛在投 資者,使機構、專業和個人投資者能在同等
10、條件下進行投資活動,避免進行選擇性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就公司經營狀況、經營 計劃、經營環境、戰略規劃及發展前景等持續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幫助投資者作 出理性的投資判斷和決策。 第二十二條 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預測性質的信息時,應以明確的警示性文字, 具體列明相關的風險因素,提示投資者可能出現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第二十三條 在自愿性信息披露過程中,當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已披露信息不真 實、不準確或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預測難以實現的,公司應對已披露的信息及時 進行更新。對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結的事項,公司有持續和完整披露義務,直至該事 項最后結束。 第
11、二十四條 公司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一旦以任何方式發布了法規和規則規定應披 露的重大信息,應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進行正式披 露。 第二十五條 根據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證券交易所規定應進行披露 的信息必須于第一時間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報紙和指定網站公布。 第二十六條 公司在其他公共傳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報紙和指定網站,不得以 新聞發布或答記者問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應明確區分宣傳廣告與媒體的 報道,不應以宣傳廣告材料以及有償手段影響媒體的客觀獨立報道。公司應及時關 注媒體的宣傳報道,必要時可適當回應。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充分重視網絡溝通平臺建設,應當在
12、公司網站開設投資者關系專 欄,通過電子信箱或論壇接受投資者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并及時答復。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豐富和及時更新公司網站的內容,可將新聞發布、公司概況、經 營產品或服務情況、法定信息披露資料、投資者關系聯系方法、專題文章、行政人 員演說、股票行情等投資者關心的相關信息放置于公司網站。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設立專門的投資者咨詢電話和傳真,咨詢電話由熟悉情況的專人 負責,保證在工作時間線路暢通、認真接聽。 第三十條 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對外公布咨詢電話號碼。如有變更要盡快在公司網站 公布,并及時在正式公告中進行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可安排投資者、分析
13、師等到公司或募集資金項目所在地現場參觀、 座談溝通。公司應合理、妥善地安排參觀過程,使參觀人員了解公司業務和經營情 況,同時注意避免參觀者有機會得到未公開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條 對于到公司訪問的投資者,應由董事會辦公室派專人負責接待,接待前 應請對方提供來訪目的及擬咨詢的問題提綱,由公司董事會秘書審定后交相關部門 準備材料。投資者來訪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并在董事會秘書指導下共同完成接待工 作。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對相關的接待人員給予有關投資者關系及信息披露方面必要 的培訓和指導。 第三十三條 根據公司整體宣傳方案,可有計劃地安排公司領導接受媒體采訪、報道。 對于自行聯系的媒體,應請對方提供采訪提綱
14、,經董事會秘書核定后報公司董事長、 總裁確定采訪內容。文字材料由相關部門準備后報董事會秘書審核。對于采訪后媒 體形成的文字材料應先由董事會秘書審核后再行公開報道。 第三十四條 公司應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股東大會的安排組織工作。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努力為中小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創造條件,充分考慮召開的時間和 地點以便于股東參加。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利用互聯網絡對股東大會進行直播。 第三十六條 為了提高股東大會的透明性,公司可廣泛邀請新聞媒體參加并對會議情 況進行詳細報道。 第三十七條 股東大會過程中如對到會的股東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應盡快在公 司網站或以及其他可行的方式公布。 第
15、三十八條 公司可在定期報告結束后,舉行業績說明會,或在認為必要時與投資者、 基金經理、分析師就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其他事項進行的溝通,介紹情況、 回答有關問題并聽取相關建議。公司不得在業績說明會或一對一的溝通中發布尚未 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對于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公司應平等地提供給其他投資者, 應堅決避免一對一溝通中可能出現選擇性信息披露。 第三十九條 公司可在實施融資計劃時按有關規定舉行路演。 第四十條 公司可將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在內的公司公告寄送給投資者或分析 師等相關機構和人員。 第四十一條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規則的前提下,建立與投資者的重大事項溝通機 制,在制定涉及股東權益的重
16、大方案時,通過多種方式與投資者進行充分溝通和協 商。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規則作出公告后至股東大會召開前,通過現場或網絡投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資者交流會、說明會,走訪機構投資者,發放征求意見函,設立熱線電話、傳真及 電子信箱等多種方式與投資者進行充分溝通,廣泛征詢意見。公司在與投資者進行 溝通時,所聘請的相關中介機構也可參與相關活動。 第四十二條 公司管理層應給予董事會辦公室充分的信任,董事會秘書可以列席公司 召開的各種會議,從而能夠全面掌握公司的經營狀況,切實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 改善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推進公司規范運作。 第四十三條 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和泄漏公司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部 門及員工有義務積極配合、協助投資者關系管理部門實施投資者關系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