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C-016 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1、 手動操作(適合日常每周的手動試機) 1. 1 開機前的檢查工作: 1.1.1 斷開電源輸出開關。 1.1.2 檢查水箱水位、機油和柴油油位以及電瓶電壓或電瓶充電器、電源水液位都應在正常 范圍內。 1.1.3 檢查控制面板,將主令開關撥到停止位置,合上檢測開關,顯示正常后,斷電檢測開 關,各種顯示儀表應在“零”處,指示燈顯示“關機” 。 1.2 開機 1.2.1 打開送風機(未與發電機聯動的) 。 1.2.2 將主令開關按(扭)向手動開機位置,兩秒鐘內柴油機應啟動,同時指示燈顯示“正 常” 。 1.2.3 靜聽有無異常聲音,觀察控制面板上各種儀表,檢查一切
2、應正常。 1.2.4 若需帶負載運行,合上電源輸出開關。 1.3 停機 1.3.1 先切斷后端負載,再斷開電源輸出開關。 1.3.2 空載運行五分鐘后,將主令開關扭(按)向停止位置。 1.3.3 關閉送風機(未與發電機聯動的) 。 1.3.4 檢查一切正常后,將主令開關打到自動位置,合上電源輸出開關。 2. 自動操作(適合每月的自動試機) 2.1 開機前的檢查工作同手動開機前的檢查工作,但檢查后要將發電機打到自動狀態,合 上電源輸出開關。 2.2 開機:切斷市電信號,觀察能否自動啟動,切換電源。 2.3 停機:合上市電信號,觀察能否自動切換電源和自動停機。 3. 緊急狀態停機 如發現緊急情況,而發電機的自身保護系統拒動時,應緊急停機,將開關打到停機位置,對 發電機進行全面檢查,盡快使其恢復正常。 4. 注意事項 4.1 柴油發電機空載運行不能超過 30 分鐘。 4.2 在市網停電,發電機投入使用停機后,要對發電機的水位、機油位、柴油位、電瓶電 壓、電源位進行一次檢查,保持正常狀態。如運行在半小時內不需要檢查,運行在半 小時以上必須進行檢查。 4.3 每次試機或自動投入運行均要做好運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