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C-011 機電設施管理規程 1、 工作目標 保證小區內所有為業主(住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共設備(含消防、清潔、保安、娛樂 設備)能滿足服務要求。 2、 工作職責 維修班按規定進行設施的定期保養、維修和檢查記錄、表格的填寫。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1 使用范圍 小區管轄的用電(油)為動力的設施、設備。 2.2 設備分類 根據設備對業主服務的重要性將其分為三級 一級設備:電梯、生活水泵、穩壓泵、消防泵、噴灑泵、發電機、低壓配電柜、火災中央報 警控制柜。 二級設備:正壓風機、冷水機組、TV 天線系統、對講監控系統、氣體自動滅火設施、高壓 開關柜、變壓器、交通道閘。 三級設施:除一、二級以外的
2、所有設備。如:防火卷簾門、小型開關箱、排風機、維修機具、 消防栓、潛水泵、風機盤管等。 3、 工作程序 3.1 設備管理 3.1.1 管理處對所有設備建立臺帳,設備的資料原則上由公司工程部統一管理,管理處持復 印件。 3.1.2 設備的定期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值班記錄等由維修班按時間順序裝訂成冊,專柜保 存,設備的檢查記錄由管理處保存。 3.2 設備的使用、運行、維修、保養、檢查 3.2.1 設備的使用權歸管理處。 3.2.2 維修班員工操作規程、公司管理規定和程序文件表格的要求,對設備進行認真、全面、 細致的運行監視、維修、保養并負責填寫記錄表格。 3.2.3 發現設備(設施)損壞應報物業機電公司完成。 3.2.4 維修班每年按管理處下達的保養計劃,落實每月的保養項目,要認真填寫設備保養記 錄。管理處負責不定期抽查已保養的設備和記錄。 3.2.5 管理處和公司工程部可隨時作出決定對單臺設備進行檢定。 4、 相關文件及記錄 設備(機具)外委維修申請表 設備維修記錄 5、參閱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