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C-004 房屋設施養護維修管理規程 1、工作目標 定期對房屋進行養護和修繕,保持或恢復其使用功能。 2、工作職責 3、工作指引 3.1 一般性的修繕 3.1.1 更換水表 a) 關上水表前第一個閥門,排空管內的殘余水后拆下水表。檢查水表的接頭膠圈,如已經 斷裂或變形時應選同一型號、規格的具有合格證的水表安裝上去; b)安裝時注意水表的水流方向與供水方向保持一致; c) 維修結束后,打開閥門檢查有無滲漏,表針轉動是否正常; d)維修人員會同大廈事務部做好用戶新啟用水表底數記錄。 3.1.2 更換電表 a) 斷開電源拆下電表,確認電表已經失靈時,可選用具有檢驗合格證的同一型號電表進行 安裝,安
2、裝時注意進出線接法正確; b) 安裝結束后合閘試電,保證用戶用電設備使用正常,電表轉動正常; c) 維修人員會同大廈事務部做好用戶新啟用電表底數記錄。 3.1.3 維修開關 a) 分析造成低壓開關跳閘或燒壞的原因; b) 如果是短路故障,首先將空氣開關置于“OFF”位置,用萬用表(兆歐表)檢查線路, 查出故障點后給予排除。 c) 經試電后如確認需要更換空氣開關或熔斷器時,必須采用同一技術規格的合格配件進行 調換安裝。 d) 如果是由于線路過載造成的開關跳閘或燒壞,在更換損壞元件后應將該線路負荷減少。 3.1.4 燈管、白熾燈的維修 a) 切斷電源、取出白熾燈,如果燈絲已經燒壞斷,可更換同一型號
3、的卡口或螺旋頭燈泡安 裝上去,試電查看是否正常; b) 燈管不亮可先檢查啟輝器,如損壞可更換新的;試電檢查如不亮時,取出燈管并更換同 規格、 同型號的燈管, 再次試電檢查,如仍不亮時可檢查接線和鎮流器,查出故障立即排除, 恢復正常照明; c) 其他情況造成的燈不亮情況,可參見 3.1.3、3.1.5 進行處理。 3.1.5 線路檢測 a) 線路停電檢修應及時通知用戶; b) 用戶開關燒壞的處理根據 3.1.3 維修開關進行處理; c) 電表損壞的維修根據 3.1.2 更換電表進行處理; d) 進戶接線端子接觸不良可先切斷電源,將接頭緊固; e) 線路短路時可用萬用表對線路逐一檢查,找出故障原因
4、并及時處理; f) 當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送電。 3.1.6 門鈴維修 a) 無電情況時可更換新電池; b)電極板腐蝕或接觸不良可進行除銹、緊固處理; c) 因線路短路問題造成的故障,用萬用表(兆歐表)檢查線路找出故障點并及時處理。 3.1.7 插座無電 a) 由于市政停電或線路維修造成的停電應通知用戶; b)插座接線端子松動,可拆開插座板緊固接線頭后重新安裝,檢查試電情況; c) 線路短路造成的停電根據 3.1.6e)進行處理。 3.1.8 水龍頭漏水 a) 關閉戶內水閥門,拆卸下水龍頭并檢查出故障點; b)根據用戶需要,更換破損的膠圈部件或更換新水龍頭;如因水龍頭有砂眼漏水的,必須 更換新的
5、水龍頭; c) 打開水閥門檢查水龍頭是否有滲漏,使用時切勿過度擰緊。 3.1.9 馬桶不通 檢查堵塞的原因,用馬桶抽子或疏通機進行疏通,使其排水暢通。 3.1.10 洗臉(菜)盆堵塞、漏水 a) 檢查存水彎管,取出雜物。如仍不通暢,可用竹篾,鐵絲或疏通機對下水管道進行疏通, 排除故障后試驗排水情況,使其排水暢通; b)檢查盆體與下水管接口,查出漏水處用玻璃膠封閉漏水處,待膠干后試水檢查,保證無 漏水現象。 3.1.11 浴缸堵塞、漏水 a) 如管道堵塞根據 3.1.10a)進行處理; b) 浴缸缸體漏水應建議用戶更換,如檢查是接口漏水應征得用戶同意打開修理,待修理部 位干燥后試水,檢查有無再漏
6、現象。 3.1.12 部分樓層停水 a) 查明停水的樓層后先關總閥,拆開支閥,并將濾網清洗后重新裝上; b) 市政或其他維修造成的停水應通知用戶,并作解釋。 3.1.13 疏通地漏 同 3.1.9 處理辦法。 3.1.14 修門窗 a) 檢查門窗附件有無損壞、不全,進行更新或補裝; b) 清除門角和窗軌道的雜物,對門合頁和窗軌道注油; c) 更換破損玻璃時注意防止玻璃碎片跌下傷人。 3.1.15 換鎖 拆下壞鎖后先檢查是何處壞,如能修理及時修理,無法修理好的可通知用戶更換新鎖。 3.2 非一般性的維修 委托專業維修公司進行。 3.3 時間要求 a) 接到維修單后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處理,無特殊情況
7、時不超過 25 分鐘,一般性維修 不超過 7 小時,較困難復雜的維修要求 72 小時完成(工藝技術要求特殊的除外) ;同時應向 用戶解釋原因; b) 能性維修,以恢復其原有功能為準,外觀性維修要求與原有部位相比較表面應無色差, 高低不平現象; c)維修時應盡量滿足用戶的合理要求。 3.3 維修工作的檢查 a) 機電主管每周將維修單整理一次,以檢查服務的及時性和用戶的反映,對服務過程 中發現的不合格和發現的隱患應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糾正措施。 b)大廈事務部根據維修單對用戶進行回訪,收集用戶對維修人員服務態度及維修工作的 反饋信息,管理處經理對維修工作進行相應檢查。 4、質量記錄 4.1 回訪工作規程 4.2 房屋(設施)養護計劃QR/GR057 4.3 房屋(設施)養護記錄表QR/GR057 4.4 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QR/GR1011 4.5 維修單QR/GR064 5、參閱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