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荊州市盛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廣場管理處程 序 文 件文件編號版本號修訂日期2003/10/8防火管理標準作業程序頁次1.0目的 規范物業管理處的防火管理工作,確保及時消除轄區火險隱患,保證公司和租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2.0適用范圍適用于投資廣場防火工作3.0職責 3.1總經理為公司第一防火責任人,對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2管理處主任為防火管理直接責任人,對防火管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3.3保安、消防主管對防火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 3.4保安、消防領班、消防員負責對防火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4.0程序要點 4.1消防領導小組4.1.1組織架構圖 4.1.2管理
2、職責: a)消防領導小組: 消防領導小組由公司各部門主管以上(含主管)人員組成;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消防法規; 監督檢查消防、保安執行防火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 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研究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設施設備條件; 督促整改本部門存在的消防隱患,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遇有火災必須親臨火場組織指揮撲救。 b)防火總指揮(總經理): 對公安消防局簽定防火安全責任書; 領導消防工作; 審批各種消防安裝工程經費開支。 c)物業管理處主任: 督促落實消防各項工作的開展; 審議消各類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審核消防年度經費預算,消防器材購置計劃,維修計劃和
3、消防經費開支; 代表消防、保安同公司各部門簽定各部門防火安全責任書; 遇有火災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調度相關人員參加撲救。 d)消防、保安主管: 向上級報告每月的消防安全情況,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監督實施; 做好消防、保安業務建設及部門日常管理工作; 指導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投資廣場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制定投資廣場重點防火部位的滅火預案及應急作戰方案; 制定部門經費預算及消防安裝工程預算; 監督火險隱患的整改,制止違章作業; 編制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法; 及時完成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火災事故統計匯總上報; 同公安消防隊溝通與連絡。
4、e)消防、保安領班: 對消防監控中心值班的管理和廣場防火巡檢; 明確每個人的防火責任,用責任制的形式確定職責和分工,便于執行遵守; 明確重點防火部位的危險點,控制點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監督消防員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不安全行為; 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中; 監督危險作業的實施,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每月30日定時總結本班的消防安全情況,做到有表揚、有批評,采納隊員合理建議,完善管理制度,以提高班組的防火安全素質; 合理配置滅火器材及保管; 按本規程4.4.1的要點進行防火巡查。 f)消防員:按消防系統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相
5、關要點進行監控管理。 4.2防火基本原則 4.2.1“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消防、保安主管受公司總經理的委托,對公司的防火管理負主要負責,起監督、檢查、督導作用。 4.2.2堅持“專門機關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消防、保安隊是公司消防管理的專門機構,在行使防火管理工作中具有最高權利,積極發揮消防督導作用,走“群防群治”的路線。 4.2.3“時效制”原則。對消防設施、設備,應定時檢查和維修保養;對重點防火部位及火險隱患的地方應經常檢查,及時整改;對出現的火警、火災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 4.2.4服從“統一指揮”的原則。消防、保安隊對防火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揮,各部門應遵守和服從,積極配合、
6、協同作戰。 4.2.5法制原則。防火管理應堅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的法制原則,建立完善各種防火管理規章制度。 4.3防火業務建設 4.3.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各類防火技術規范。 4.3.2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防患于未然。 4.3.3建立以全體保安員為主的義務消防隊,組織培訓義務消防隊伍,健全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4.3.4制定各種防火管理制度和各種防火安全管理計劃,完善消防培訓制度,提高消防隊員業務技能素質。 4.3.5制定一日防火檢查制度,不定期對消防系統設備進行維修,檢查和保養,確保消防系統設備的運行管理落到實處。 4.3.6制定重點防火部位滅火預案,并進行
7、定期演練,重點檢查和防范。 4.4日常檢查 4.4.1巡檢內容: a)自動報警(滅火)系統的檢查: 打開消防主機門檢查線路,接口有無松動、脫落,信號燈顯示是否正常; 檢查消防聯動柜各類信號燈顯示是否正常,標識是否清楚,“試燈”時是否出現故障情況 ; 火災探測器探頭應無灰塵,無污染,接收效果好,指示燈閃亮; 緊急按扭和啟動鍵完好無損。 b)安全疏散出口的檢查: 樓梯間、消防走火通道、電梯前室、疏散出口均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堆放任何雜物;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自動啟閉的門應有手動開啟裝置; 當門開啟后,門扇不應影響疏散走道和平臺的寬度; 太平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 疏散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
8、識。 c)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的檢查: 疏散指示牌應用不燃材料制作,或其外面加設玻璃或其他不燃燒透明材料制成的保護罩; 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標志(包括燈光式)宜放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檢查出口指示燈玻璃有無劃傷或破裂現象,燈箱外表及面板應擦干凈可; 檢查出口指示燈安裝是否牢固; 遠離出口的地方,應將“出口標志”與“疏散通道方向”的指示標志聯合設置,箭頭須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疏散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光標志,可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20分鐘,檢查時拔掉插頭,如燈不亮,應通知維修隊及時維修; 針對檢查中出現的缺陷取下來進行修復,再裝回原位。 d)室內消防栓檢查: 在每層
9、樓的疏散樓梯間均設有室內消防栓箱,箱內裝有水帶、水槍; 檢查時應整理箱內水帶、水槍、滅火器消防水是否齊全完好放置整齊,便于取用,無發霉,發黑和生銹、漏水,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 檢查箱上手動報警合,彈片是否松動、損壞,測試消防中心有無報警信號顯示。清潔箱內器材時應小心,不得碰動報警器,以免彈片松動報警,引起租戶不安; 檢查報警按扭,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功能是否正常、無故障。 e)滅火器配置檢查: 滅火器配置應根據配置場所的火災危險程度和滅火器配置基準表配置滅火器; 滅火器設置應便于取用,穩固,不影響安全疏散,標簽明顯,放在顯眼的地方,銘牌朝外,防潮或防腐蝕; 檢查發現重量減輕10%時,應及時更
10、換充氣。 f)機房檢查: 對配電箱柜、配電室、高壓開關柜室,柴油機房、中央空調房、水泵房、電梯機房等應重點檢查; 檢查機房內有無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嚴禁煙火; 檢查機房內推式“1211”滅火器的放置位置、重量以及保養情況。發現損壞,重量減輕漏氣應及時更換充氣。 g)樓層檢查: 嚴格清除死角內堆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物品存放不得靠近配電箱、不得靠近墻壁,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放置整齊有序,分類、分垛存放; 營業區在營業時間營業部門應安排1人進行安全巡視,發現情況及時報告消防控制中心,營業停止后注意關閉一切電源和消除火種。 h)電氣線路檢查: 檢查電氣線路,防止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
11、大,電火花,電弧等引起火災; 檢查電氣線路應防老化、破損、斷落、碰線等,發現及時通知電工維修; 開關、插座之底盒應為鐵盒或阻燃塑料盒,來線應套蛇皮管或阻燃塑料管,接線頭外應套黃臘管。 i)防排煙系統檢查:對于高層或超高層建筑的防排煙系統,應定期清洗送風管道、排風管道、排煙口、防火閥和正壓送風口,避免煙氣堵塞或管道不通。 4.4.2巡檢要求: a)消防員24小時巡查,每天按本規程4.4.1內容至少巡查三次; b)消防、保安領班監督巡查,每班次至少對消防安全巡檢記錄表簽到一次,督促消防員巡檢到位; c)每周由消防、保安領班組織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d)每季度由消防、保安主管組織對整個投
12、資廣場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e)每月由消防、保安領班組織對所有機房進行一次防火巡查; f)每兩個月由消防、保安主管組織對高層、超高層建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4.4.3隱患與處置: a)消防員在防火檢查中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消除,并把火險隱患情況報告消防、保安主管,填寫消防檢查整改通知書給隱患部門,限期在7日內整改完畢; b)廣場內或外來施工人員需要在機房、樓層進行動火施工的原則上報市公安消防局審批??筛鶕V場實際情況,由消防、保安隊派消防員到現場監督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動工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到消防、保安隊辦理臨時作業動火申請表,報物業管理處主任審批后,方可施工; c)對違章施工人員違反
13、操作安全規程的,應立即令其停止施工。不辦理證而擅自動火的,發現后除責成其補辦動火證外,并對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理。 4.4.4復查: a)消防、保安領班對查出的火險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復查,督促隱患部門切實整改,徹底消除隱患; b)對重點防火部位(會所、高層、機房、電房、配電箱柜)應經常復查,將復查結果進行整理歸檔,建立防火檔案。 4.5.1隊務工作: a)消防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監控。分早、中、晚三班,保安領班跟班輪值巡查; b) 交接時由保安領班整隊結合,并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 c) 具體的交接班管理按保安隊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相關內容執行。 4.5.2消防文書: a)消防文書是
14、記載防火資料和辦公室軟件建設的一項復雜性工作,在防火管理中具有較強的嚴肅性。必須明確一個具備文字處理能力,并對消防業務熟悉的人員擔任; b)消防、保安主管應指定一名消防文書負責文件和資料的管理,對文件資料進行分類歸檔保存; c)各類記錄表歸檔管理的保存期為3年。 4.5.3隊務會議:消防、保安主管每周星期二定時召開隊務會,總結每周消防員的值班防火檢查、日常工作等情況,并對值班過程中出現的違紀和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整改及糾正。 4.5.4獎懲制度:消防、保安隊每月應進行評比,對工作表現突出,業務知識和技能熟練的消防員進行申報嘉獎,對違紀現象及工作較差的給予糾正,限期整改。不能改正的給予辭退處理。
15、4.5.5內務管理:內務管理由消防、保安主管負責,按保安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內容執行。 4.6動火安全管理 4.6.1在重點部位動火,必須由物業管理處主任會同消防、保安主管會審,無異議才能動火,動火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而引燃著火。 4.6.2動火前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標準: a)“八不”: 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凡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內,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
16、燃、易爆物品的不動火; 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未配備有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b)“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作業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發生火災、燃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5.0記錄 5.1臨時作業動火申請表 5.2消防檢查整改通知書 5.3消防安全巡檢記錄表 6.0相關文件 6.1消防系統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保安隊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保安
17、隊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7.0附錄 滅火器配置基準表 注: 1、C類場所,滅火器可參照B類場所的要求配置,帶電類場所,滅火器參照與其現時存在的A、B、C類場所的要求配置。 2、在配置內,若有燃燒面積等于或大于1m2的 B類火險,應增配滅火器,其滅火級別值應大于或等于該燃燒面積(m2)除以0.2m2(1B=0.2m2)所得的B值。 3、配置滅火器的規格與數量,其滅火級別值的總和不得小于所需滅火級別合計。 4、一個配置場所內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滅火器數量較多的場所每個設置點的滅火配置數量不宜多于5具。 5、設有室內消防栓的配置場所,可減少應配置滅火器數量的30%;設有固定滅火系統的配置場所,可減少應配置滅火器數量的50%;同時設室內滅火系統的配置場所,可減少應配置滅火器數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