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部保安部-夜夜班班報崗制度報崗制度 為了加強保安部的管理體制,增強監督、督促力度;更好的體現為了加強保安部的管理體制,增強監督、督促力度;更好的體現 保安部的紀律性、組織性、安全性、警惕性;提高工作效率、質量保安部的紀律性、組織性、安全性、警惕性;提高工作效率、質量; 預防不安全因素發生,特制定本報崗制度:預防不安全因素發生,特制定本報崗制度: 一、 從 0:00 開始按規定必須整點向當值領班匯報崗位情況。 即:從 0:00-6:00 止共 6 次向當值領班報崗。 二、 報崗時一定要規范用語,講明崗位、內容、姓名。 例:隊員呼叫領班請通話; 領班回復收到請講; 隊員回復A 區崗報崗一切正常
2、,報崗人+; 領班回復好的收到。 三、 報崗時間前后不可超過十分鐘。 如:超過十分鐘后,將視未報崗處理。 四、 領班確實要接聽好報崗隊員的呼應,作好登記,對未報崗的作出相應 處理。 五、 嚴禁領班和隊員弄虛作假、包庇、處事不公等現象,一均發現,嚴肅 處理。 六、 對未報崗的崗位領班應及時的前去查看原因,確保隊員人身安全及崗 位質量。 七、 領班對未報崗的隊員有直接處理權。 八、 上級(含領班)可隨時用對講機抽查各崗位情況(包括白班) ,在呼 叫某隊員超過三次以上時,隊員還未回復的,如無正當、合理理由將 作出相應處理。 望各同事能嚴格落實執行,在工作中積極主動的配合、協助、服 從當值領班的管理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