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戴德梁行房地產顧問(廣州)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人事行政部運作程序DTZ/GZ/PM/版 本: 狀 態:發文號:批準日期審核日期編制日期200 年 月 日發布200 年 月 日實施 戴德梁行大廈物業管理處人事行政部運作程序目錄一、 總則二、 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三、 人員錄用程序四、 擔保五、 轉正六、 工作準則七、 工作時間、加班八、 考勤制度九、 請假十、 異動十一、 解除合同十二、 工資十三、 社會保險管理規定十四、 培訓十五、 獎懲、考核十六、 員工考核辦法十七、 獎懲制度十八、 咨詢、投訴、建議十九、 總附則總則一、 目的為使 大廈物業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人事管理工作正規化、制度化,建
2、立一個公平、公開、公正、能上能下的用工制度,并在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指導協助下,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達到對管理處人事工作的管理,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加強人事部門與各部門之間的了解,更好地為各部門服務,以求相互間更密切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二、 適用范圍管理處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及東莞市有關規定外,皆依本規定辦理。本規定所指員工,是指經公司聘用的管理處全體從業人員。三、 管理處授權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人事工作的管理。四、 管理處的最后人事權歸物業總經理所有。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一、 人事行政部將根據管理處的實際情況,合理制定管理處的組織架構及確定人員編制。二、 部門應認真按照組織架構表之隸
3、屬管理關系進行管理,因工作原因而需作臨時調整的,須經人事行政部核準后報物業總經理批準。三、 人事行政部應嚴格按照各崗位之人員編制控制人員錄用數目,原則上人員編制不得突破,如確實因工作需要而需超出人員編制者,須先申請增加人員編制后再辦理人員增補。增加人員編制一般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人事行政部核準后報物業總經理批準。人員錄用程序一、 原則上人事行政部根據部門人員流動情況,在架構編制內之人員職位空缺需及時作出招聘錄用補充工作,以保障各部門的正常運作。二、 管理處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在架構編制外增加人員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部門增員申請表,由人事行政部審核該部門年度人
4、員編制預算,待確認有新增人員編制必要的前提下,由物業總經理簽名同意后,方可辦理招聘和面試手續,本規定原則上一年進行一次人員增減,經物業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實施。三、 人員招聘l 求職人員應如實填寫求職申請表,并在求職申請表上簽名;l 所有的應聘資料及求職申請表均由人事行政部統籌安排,并在人事行政部登記備案;l 人事行政部在各部門人員流動出現職位空缺時,將安排相應的應聘資料予各部門主管面試;l 各部門可自行安排相關人員對應聘者進行面試,但原則上面試人的職務應高于被面試人(即應聘者)所申請的職務,面試人須嚴格按照面試情況填寫建議,部門最后面試結果須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l 應聘者如通過部門的面試,將由人
5、事行政部再安排面試及入職考核,如面試獲通過,人事行政部將報請物業總經理批準錄用或由物業總經理安排面試;l 所有的應聘資料無論錄用與否,均統一由人事行政部存檔,各部門安排面試后需及時將面試記錄情況及應聘資料交回人事行政部。l 招聘人員的原則為:1)管理處出于工作的新安排或變動。2)受聘者具有合格的專業知識和技能。3)受聘者各種入職資料及相關證件齊全。四、 求職人員面試合格經物業總經理同意錄用后,由人事行政部辦理用工手續,原則為入職前三天無薪進行辦理入職手續和部門崗位前培訓,試用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如表現突出或對管理處有重大貢獻的,可由所屬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的提前轉正申請,并填寫工作表現評估表后報
6、人事行政部,經物業總經理批準后可以縮短其試用時間,試用期最短為壹個月。五、 試用人員在報到時應提交如下資料:l 失業證/就業卡及計生證原件;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及本人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并驗原件;l 承接上單位的個人資料,如勞動手冊、離職證明等;l 近期(三個月內)的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l 小一寸彩色近照3張;l 其他人事行政部認為必須提供的材料。六、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違反管理處規章制度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并須賠償培訓費¥100元及制服折舊費(根據制服管理制度執行)。擔保一、 根據部門實際需要,非本地戶籍的保安部員工及財務部員工需辦理擔保手續。二、 擔保人的資格必須是非親屬
7、關系的具有獨立經濟能力的本市成年公民。三、 擔保人在辦理擔保手續時應親自到管理處辦理手續,簽訂擔保書,交驗身份證及戶口薄原件,并留復印件。四、 被擔保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追繳及相應的責任:l 營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管理處蒙受損失者;l 虧欠公款者;l 竊取管理處財物或離職但離職手續不清者。五、 保人如欲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管理處,等被擔保人找到新擔保人,辦妥新擔保手續后,才能解除擔保責任,歸還擔保書。六、 擔保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被擔保人應立刻通知管理處更換擔保人:l 擔保人死亡或犯罪者;l 擔保人被宣告破產者;l 擔保人的信用、財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擔保者;l
8、 不欲繼續擔保者。七、 擔保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以掛號郵寄形式發還擔保書。轉正一、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前十天,由人事部向試用人所屬部門主管發出工作表現評估表,由部門主管在收到工作表現評估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并交回人事行政部,人事部安排試用期滿前考核,經考核合格者,經物業總經理批準后轉正為正式員工。二、 試用人員試用期已滿,但未接獲人事部書面批準轉正的,或未接獲人事部延長試用期通知者,則視為試用期內終止合同。工作準則一、 員工應遵守管理處的一切規章制度及有關管理上的通知和公告。二、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l 貫徹服務意識,以業主第一、客戶第一、服務第一為宗旨,熱情為
9、業主/客戶服務,注意文明禮貌,不得與業主/客戶爭吵,更不得動手打人;l 急業主/客戶所急,努力為業主/客戶排憂解難,業主/客戶聯系工作或進行咨詢,應積極配合,如非本職工作范圍或不了解情況,應協助安排相關人員接待;l 忠于職守,努力工作,未經批準,不得向外界傳播和提供有關大廈、管理處不對外公布的資料;l 在合理的工作安排下,應服從領導管理及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不得頂撞上司或不服從上司安排,不得違反管理處規定或上級指令(無論書面或口頭),不得對上司沒禮貌;l 不得兼任管理處以外的職務,除非經物業總經理特別批準;l 工作時間內,私人電話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非工作需要不得看報紙及
10、與工作無關的雜志、書籍;l 員工應嚴格執行管理處的考勤制度;l 注意儀容整潔,上班時間必須按照管理處要求穿著管理處制服、佩戴工作證或名牌;l 愛護管理處財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l 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搭訕攀談或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l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客戶索取或收取任何好處。三、 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訂該部門員工的行為規范、工作要求及獎懲制度,但須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工作時間、加班一、員工上班時間原則上為: 8:30-17:30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可延長,需輪班的崗位工作時間另作安排。二、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如下:l 元月一日 (元旦)l 農歷春節 初一、初
11、二、初三l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國際勞動節)l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國慶節)l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管理處將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通知作出具體的節日放假安排,如國家對上述假期規定有改變,則按國家新規定執行。三、管理處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時間以外要求員工加班,除因特殊原因經部門主管批準外,員工不得拒絕,違者以曠工論處。四、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則上員工須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表,由部門主管確認其加班理由、內容,經物業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加班;緊急情況除外,但部門主管必須在加班申請表內注明原因。五、 員工加班一般以補休為主,待工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部門主管安排補休。補休由員工填寫期假申請表,經部門
12、主管同意,報人事行政部核對審批備案后方可休假。六、 四十五分鐘以內的加班不作加班計算,未獲準之加班,亦不作加班計算??记谥贫纫弧?除經物業總經理批準免打卡的員工外,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二、 管理處所有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不能委托他人或替他人打卡,一經發現替打卡情況,管理處將對替他人打卡的員工作無償解雇處理。三、 因工作關系需要外勤的員工,需提前一天填寫外勤申請表,部門主管同意后交人事行政部復核備案;特殊情況下需外勤后回管理處上班的,要征得部門主管同意(特殊情況可電話知會),外勤工作完成后應即時補打卡及當日補填寫外勤申請表,注明外勤事由,并由部門主管簽
13、字認可,否則視為曠工;嚴禁員工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四、 上班沒有打卡記錄,同時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一律按員工手冊之規定作出相應的處罰。五、 員工遲到、早退按員工手冊內之規定處理。六、 各部門由指定人員對考勤情況進行監督,在每月考勤表上注明當月遲到、早退、曠工的情況通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每月將考勤情況匯總并扣發當月工資及獎金。請假一、 員工請假(包括有薪及無薪假期)應填寫假期申請表,請假1天以內者(含1天),需提前2天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批準交至人事行政部審批備案;請假2至3天者(含3天),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批準交至人事行政部審批備案,請假超過3天的(含節假日及例休/調休日)
14、,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需經物業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均需人事行政部審批備案后方可休假;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無論請假或外勤,均需報物業總經理批準。事假當天全部工資不予計發。本條適用調休/調班申請。二、 員工除補休外,其余假期(含帶薪及無薪假期)申請均需在假前或假后呈交人事行政部認為必須提供的資料或證明,無法提供者未休假的不予以批準;已休假的按曠工處理。三、 凡當月員工請事假、病假累計一天以內者,扣發當月全勤獎30%,當月事假、病假累計一天至三天者(含三天),扣發當月全勤獎70%;當月事假、病假累計三天以上者,當月全勤獎將不予計發。四、 病假工資及休息時限按相關政策執行,超過該期限的,所超出天數扣發
15、全部工資,并需經物業總經理審批。五、 因緊急情況未能事先請假的,必須事后三天內補假,并需詳細注明原因,部門主管加意見。沒有補假或不經批準的缺勤按曠工處理,超過請假時間且又未續假者亦以曠工處理。六、 婚假、產假、哺乳假、年假、喪假等帶薪假期按員工手冊內規定執行,以上帶薪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七、 員工享受帶薪年假待遇,應在不妨礙或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提前十五天向部門及人事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八、 年假可以以天為單位進行申請休假。九、 年假、病假、產假和哺乳假每年累計達45天或超過45天的,不再享受休假期間帶薪年假的待遇。十、 試用期滿之員工方可享受以上帶薪假期。十一、 上述假期申請生效
16、時間以交到人事行政部為準。異動一、 管理處因工作需要可隨時變動員工的職務、崗位或工作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本條款適用于女職員懷孕期、哺乳期及職員非工傷患病醫療期、工傷康復期。二、 各部門主管就所屬人員的思想品德、學識、能力及其他方面,可在部門內部適當調配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但如調配工作涉及職務變動、薪級變動或作跨部門調整的需部門主管填寫工作表現評估表,報人事行政部核準后提交物業總經理批準方能執行。三、 管理處如對員工有所異動,一般由人事行政部填寫異動通知書,員工在接到異動通知書后,應于五個工作日之內辦妥移交手續,按異動后之新職位就職。四、 異動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職務由原
17、屬部門主管指定適當人員代理。五、 員工異動一般由管理處或所在部門提出建議,經人事行政部核準后報物業總經理批準執行,員工如認為現任工作不適合,也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異動申請,經物業總經理批準后可以調換崗位或職務。解除合同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l 合同內約定之符合條件出現時;l 雙方一致同意的;l 公司或管理處因業務性質變更,有裁員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排的;l 員工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時;l 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l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工作秩序的;l 違反管理處規章制度,經管理處領導研究決定解聘的;l 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18、;l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l 其他未盡但可解聘之事宜。二、 在合同期內,員工與管理處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申請,填寫辭職/解雇通知書,人事部復核后經物業總經理同意方可生效,申請生效時間以交至人事部為準。三、 凡離職的員工須按規定于最后上班日次日(即離職生效日)辦理離職手續,由各有關部門主管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待個人領用物品、財務、宿舍等清理完畢及工作移交后才能離開管理處。四、 辭退員工時,各部門不允許擅自代表管理處對員工應允辭退補償事項,辭退報告應交由人事部審核。人事部在了解事情經過后,按照國家勞動條例及管理處有關規定對被辭退員工的補償作出評估,交由物業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工資
19、一、 管理處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二、 工資全部通過銀行代發。三、 工資發放總額的組成:基本工資 %、效益工資 %、管理處同意發放的其他福利補貼、津貼,員工應在工資中代扣的費用。四、 管理處統一由人事行政部制作工資表。各部門在每月 日向人事行政部提供本月的考勤表及加班時間統計。工資表由人事行政部及財務部主管審核簽字后,經物業總經理批準發放。五、 假期工資1. 員工在享受國家法定節日時全部工資照發;2.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婚、喪假、年假時,全部工資照發;3.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生育假、計生假時,管理處國家有關規定執行;4. 員工按國家規定和管理處規定享受假期,超過規定假
20、期的部分,經物業總經理批準,按事假處理,未經物業總經理批準的,按曠工處理;5. 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經批準的,按請假時間扣發全部工資,未經批準的,按曠工處理;6. 員工因疾病請假,經批準的,醫療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獎金及補貼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 7. 員工因工負傷的,一切工資福利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8. 男員工享受看護假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五、加班工資1. 法定節日加班的,加班工資按員工本人工資的日、時平均數的300%計發;2. 公眾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按員工本人工資的日、時平均數的200%計發;3. 前兩款以外加班的,加班工資按員工工資的日、時平均數的150%計發;4. 上述工資計算標
21、準為工資總額扣除各項福利津貼/補貼。六、雙薪及晉級1. 管理處員工每年享受一次雙薪,發放按員工手冊執行。2. 年度調級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每年結合年終評比考核進行合理調資,具體辦法見員工考核辦法;3. 員工如工作表現突出,且對管理處有較大貢獻的,可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物業經理批準后給予晉級獎勵。社會保險管理規定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為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解決員工的后顧之憂,切實落實好社會保險管理工作,本管理處特制定社會保險管理規定如下:一、參加對象管理處所有在職人員均參加社會保險,其他商業保險另立規定。二、社會保險項目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醫療保險非
22、本市人員參加商業保險,不參加本醫療保險)。 三、保險期限保險期限從進入管理處簽訂合同時起(包括試用期)至終止合同時止。四、各種保險基金征繳標準管理處繳交社會保險的費用標準為工資總收入,每年七月按國家規定統一調整繳費標準。五、保險繳費:單位部份由管理處承擔,個人部份由員工個人承擔。六、社會保險的待遇員工在參加社會保險后,按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保險待遇。七、其他本規定中未能詳細說明的事項按本市勞動保險有關規定執行,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并具體負責執行。培訓一、 管理處為陶冶員工品德,提高其素質及工作效率,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員工,不得拒絕參加,除特殊情況并經培訓主
23、管人員同意外。二、 員工培訓分為:l 職前培訓內容為:1) 公司及管理處簡介;2) 人事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講解,工作基本情況的熟悉;3) 部門崗位前專業培訓。l 在職培訓內容為:1) 文化素質、工作能力、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2) 專業培訓:視業務情況及工作需要,管理處將挑選優秀員工到職業培訓機構接受培訓或安排專業人員到管理處進行培訓。三、 所有的培訓均須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者可再安排一次補考,如補考不合格者,管理處將不予聘用或解雇,并不作任何補償。獎懲、考核一、 管理處的獎懲以獎懲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為原則,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獎懲及經濟獎懲為副的方針,充分發揮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
24、,具體方案見獎懲制度。二、 管理處為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真實地反映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切實地把工作表現和工資待遇結合起來,實行正常、合理的員工考核制度。員工考核辦法一、總則1、 為建立正常的員工考核制度,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真實地反映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切實地把工作表現和工資待遇結合起來,特制訂本辦法;2、 本考核辦法適用于管理處全體員工,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相應地制定各部門的員工考核辦法,但不得超越本辦法之基本原則,且須將考核方法之內容報人事行政部審批方可執行,人事行政部并將監督該考核過程;3、 員工考核包括試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及不定期考核三種;4、 員工的考核資料將存入個人檔案,并作
25、為以后獎懲晉升之有關依據。5、 試用期考核l 員工試用期將滿時,由員工所屬部門為員工作試用期考核,填寫工作評估表附本次考核成績表,并簽署轉正意見及填寫員工之優、缺點;l 試用期考核一般由員工之直屬上司進行考核,并由部門主管確認,也可由部門主管直接安排考核人進行考核;l 所有的試用期考核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核再呈交物業總經理批準轉正;l 試用期轉正未獲批準,如未延長試用期者將視為試用期終止合同,如延長試用期者,待延長之試用期滿前再作試用期考核,如仍未獲批準轉正,將作試用期終止合同處理。6、年度考核l 年度考核原則上安排在年度末或下年度初進行;l 年度考核由領導評價、自我評價及群眾評
26、價三部分組成;l 年度考核中群眾評價部分采取不記名評分方式,如對被評價人不了解可不作評分,群眾評價部分將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l 領導評價采取階梯方法進行,即管理處領導評價部門主管,部門主管評價屬下員工;l 各部門依照工作分工性質的劃分,分組別對內部員工進行群眾評價;l 各項考核分數比例構成如下:領導評價分占總分的50%;自我評價分占總分的10%;群眾評價分占總分的40%。l 管理處將根據考核結果之得分高低順序作出晉級安排,具體調薪比例及調薪幅度視實際情況另行公布,年度考核晉級只調整薪級,職務及其他待遇另行考慮;l 管理處在進行年度考核時,將在此考核辦法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細則
27、并作出有關安排;l 年度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發放表格及統計分數。7、不定期考核l 管理處可根據需要在任何時間對任何員工作出不定期考核安排;l 不定期考核一般由部門主管或人事行政主管提出,并親自或指定考核人進行考核;人事行政部根據調查結果報物業總經理批準后執行。8、附則l 本考核辦法之解釋權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員工如有疑問可向人事行政部咨詢;l 本考核辦法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并監督執行,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懷疑可向物業總經理申請復核;l 本考核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獎懲制度為增強管理處職工的責任感,鼓勵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管理處按本獎懲制度對
28、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職工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應有的懲處。管理處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獎優罰劣”的基本方針。一、獎勵1、獎勵條件員工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l 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l 嚴格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效者,按節約費用的10%作為獎勵。l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l 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著成績的。l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l 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及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l 為保護公有財產、保護客戶生命及財產,見義勇為者。l
29、拾金(物)不昧者,酌情獎勵。l 服務熱情受到業主/客戶表揚者。l 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2、獎勵形式l 口頭或通報表揚;l 記功;l 晉升工資或晉級;l 通令加獎;l 授予榮譽稱號.l 可給予以上獎勵的同時,酌情發給一次性獎金。3、獎勵程序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屬部門主管將事跡書面報告或填寫事件報告必要時附工作表現評估表呈報人事行政部復核,經物業總經理簽署同意后執行。二、處罰按員工手冊內條例及各部門制定并已交人事行政部備案的規定執行。三、執行1. 本獎懲制度由部門主管負責執行,在工作中或其它檢查中如發現有先進事跡或違反規定者,必須填寫事件報告或紀律警告通知書申請執行,并由當事人在紀律警告通知書簽
30、字。經物業總經理審批后實施。2. 管理處各部門主管發現其屬下人員違反管理處規章制度,應及時向人事行政部報告并填寫事件報告。3. 人事行政部收到報告后,將及時指定專人負責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根據調查結果填寫員工獎懲通知書,同時簽署處理意見上報物業總經理,處理意見經通過后,由人事行政部將處理意見通知責任人,并執行處理決定。4. 責任人接到處理通知后,認為根據不足,與事實不符的,可在三天內提請復議,責任人對復議決定如有異議,可向上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但事實相符而無理取鬧者將受到加重處罰,其相應造成的損失,將由責任者承擔。5. 各部門將違反條例的員工犯過時間、原因、經過做好記錄,經過本人確認后送歸人事
31、部存檔。如有必要將作為辭退的依據。四、附則1. 凡按本條例處理的責任人,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原則上不得調離本管理處(管理處宣布辭退、除名除外)。2. 凡按本條例處理的責任人接受處理后,能積極工作,開拓業務,經過六個月的觀察,有突出表現的,由部門主管將情況上報管理處批準,經物業總經理通過,可予以減免處罰或撤消處分的最后決策權。 其他未詳盡事項以員工手冊為準,管理處有保留修訂各項條文之權利。本獎懲細則由人事行政部監督執行 以上規定自200 年 月 日起實施。咨詢、投訴、建議一、 管理處員工如對本規定及其它規定制度的條文不清楚或不理解,可隨時向人事行政部咨詢。二、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如遇不公平對待
32、,或認為上司處事不公,或對其他員工有任何意見,均可投訴。三、 一般的投訴,可向被投訴人的直接上司投訴,如投訴未有結果或對投訴處理意見不服,可再向人事行政主管投訴。 四、 情節較嚴重的投訴或對部門直接上司的投訴,可直接約見人事行政主管或致函行政人事主任投訴,如對行政人事主管的投訴處理意見不服可再向物業總經理投訴。五、 所有對主任級人員的投訴,可直接向物業總經理投訴。六、 所有的投訴,受理人均應認真對待積極跟進調查,及時、公正地作出處理,并對所有投訴保密。七、 管理處熱忱歡迎員工就管理處的管理、運作及其他各個方面提出積極性建議,并認真審議建議的可行性,如建議被采納,管理處將予以適當獎勵??偢絼t一、上述規定經物業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二、 本規定之解釋、修改權歸管理處所有,并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 管理處的最后人事權歸物業總經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