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目的:加強印章管理和證明信、介紹信的管理,防止出現有損公司形象甚至造成聲譽、經濟損失的事情發生。2.0適用范圍:公司及其各部門。3.0印章管理流程:3.1印章刻制流程: 負責人 工作要求 刻制印章申請 使用部門 持公司文件或領導批復研究另行解決問題方案N刻制審核 綜合事務部 按公司文件或領導意見Y解決問題指示N刻制審核 公司領導 按權限Y刻 制 綜合事務部 按政策規定備 案 綜合事務部 領用人簽字、印章模印、時間等啟 用 使用部門 嚴格管理及使用3.2印章使用流程:用章申請 責任部門(人) 要 求用章部門(人) 填寫申請單,注明用章事項N另行解決問題方案審核 用章部門(人) 注意用章必要
2、性及嚴肅性Y 負 責 人另行解決問題指示審核NY 印章相應單位 按權限審批申請表存底 (部門)負責人蓋 章 印章保管部門 按審批意見辦理登 記 印章保管部門 蓋章臺帳登記3.3印章回收流程:印章回收申請 責任單位(人) 要 求 印章保管單位 文件要求或總經理要求N 繼續啟用審核 公司總經理 按權限Y回收備案 使用部門 綜合事務部 在印章備案冊上雙方簽認保存或銷毀 綜合事務部 按審批意見辦理4.0印信管理職責:4.1介紹信、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計劃生育證明由綜合事務部負責管理。4.2公司章由綜合事務部負責管理。4.3非綜合事務部印章按其文件規定管理。4.4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5.0介
3、紹信及證明的管理規定:5.1各部門或職員個人因業務或其它原因需要公司出具介紹信或證明時,應到綜合事務部申請。5.2公司介紹信、證明的開具由綜合事務部負責把關,介紹信、證明的內容必須屬實;并經公司領導同意,方可出具。5.3公司介紹信、證明一式兩份,一聯交申請部門或職員個人使用,一聯由綜合事務部存根備案。6.0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管理:6.1需要以法人名義對外辦理業務的,必須到綜合事務部開具法人授權委托書。6.2法人授權委托書必須經公司法人代表或總經理同意,必須明確被授權人的權限和被授權的期限。6.3法人授權委托書一式兩聯,一聯交申請部門或職員個人使用,一聯由綜合事務部存根備案。7.0印章管理規定:7
4、.1印章的刻制:7.1.1公司所有印章由綜合事務部負責統一刻制,大小樣式由綜合事務部規定,任何人或部門不得自行其是。7.1.2公司印章的刻制和更換必須以公司有關管理機構的文件為依據,并到政府有關部門指定的單位刻制。7.1.3新印章在啟用前,必須留印模以備查,綜合事務部根據印章的使用范圍向有關單位發出啟用通知。7.2印章的保管:7.2.1公章和專用章的保管人統一造冊登記,于綜合事務部備案,保管人的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否則不予辦理手續。7.2.2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嚴守職責,一絲不茍,印章設專柜保管,隨用隨取,用后即鎖。7.2.3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攜離辦公室,特殊情況,印章攜離辦公室
5、須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7.3印章的使用:7.3.1使用公司印章必須申請,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7.3.2審批:首先由申請用章人該部門主管審批,涉及有關人事和財務有關事項的由財務部或綜合事務部部長審查同意,最后分別由各種印章的最高簽批人進行審批。7.3.3公司印章用于以公司名義對外的一切文件資料,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公司領導不在時,可由授權人代簽。7.3.4公司合同章用于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的一切合同,公司合同章的使用必須在合同經公司法人代表或經法人代表授權的公司領導簽字后方可加蓋。7.3.5各部門印章用于以各部門名義對外的一切文件資料,各部門印章的使用必須經部門負責人的同意,并建立臺帳,每次使用后進行登記。7.3.6印章保管人審查批準程序無誤后,留下印章使用申請單,加蓋印章。7.3.7公司公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須由印章保管人進行登記,并將印章使用申請單歸卷存檔。凡加蓋公司公章的發文,綜合事務部必須留底存檔。7.4印章的廢止:當公司情況發生變更時,涉及印章變動,則原有印章不再適用,進行作廢處理。作廢的印章要及時上繳,并通知有關部門。公章如有遺失,須立即上報綜合事務部,綜合事務部發出遺失和作廢聲明和辦理其他善后事宜。8.0支持性工具:印章使用申請單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