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防高墜事故措施預防高墜事故措施為預防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我公司特制定本措施:1、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常發生在腳手架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塔吊作業、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空口臨邊作業等。五臨邊是指深度超過 2m 的槽、坑、溝的周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結構樓層的周邊;樓梯口的梯段邊;尚未安裝的欄板、欄桿的陽臺、料臺、挑平臺的周邊;臨邊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是施工中防止人、物墜落傷人的重要部位。2、施工隊組負責人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施工隊組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預防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建筑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專項事故
2、方案,并監督實施。3、施工隊組做好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預防工作。(1)所有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上崗前必須依據有關規定能夠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必須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受教育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2)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驗,合格后方可上崗。施工隊組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并提供安全可靠的作業環境,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4、施工現場必須在相應部位、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張掛
3、,夜間設紅燈示警。5、在高處施工作業前,項目主管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桿應用黃黑或紅白相間的條紋表示,蓋建等以主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并派監護人監護,方可實施。施工完后按原防護歸位,報項目主管負責人驗收簽字,方可離開。6、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拆施工方案,設備主管負責人、項目主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對施工方案進行審閱簽字后,上報公司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審核,再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方可實施。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安裝完畢后, 在使用前施工隊組必須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物料提升機應有完好的停層裝置,各樓層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物料提升機上料口要裝設有聯鎖裝置的安全門, 同時必須有斷繩保險裝置和安全停靠裝置。各層上料通道口走道板要滿鋪并固定牢靠,兩側用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