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項目成本管理辦法(試行)項目成本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第一章總總則則第一條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施工項目的成本管理行為,強化各層級的項目成本管理責任,提升項目精細化管理水平,推進施工項目從投標至竣工結算的全過程成本管理,保障項目的預期經濟效益,根據xx 五局項目成本管理辦法 (xx 五2010112 號文)及其他相關管理制度并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條施工項目成本管理應遵循以下四條基本原則:(一)堅持法人管項目的原則;(二)堅持價本分離、目標責任的原則;(三)堅持全過程管理、過程精細化的原則;(四)堅持動態管理、持續改進的原則。第三條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
2、所有自營項目管理,其他管理模式項目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章第二章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第四條第四條利潤(率)(一)投標預期利潤(率) :是指在項目招投標階段,施工單位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根據招標文件要求、預計項目生命周期中的市場環境、生產要素組織等全部條件,對項目進行收入與成本測算后,得到的項目完成時應該形成的合理利潤(率)預期值。該指標計算時不包括勞保基金。(二)項目實際利潤(率) :是指項目在某個實際施工階段或項目實際完成后,該時點形成的項目利潤(率)實際值。該指標計算不包括勞保基金。第五條第五條成本(一)標前預測成本:即指在投標預期利潤(率)計算時進行的項目預期成本計算值。該成本計算應充分考
3、慮未來項目生命周期內可能產生的 - 2 - 市場、生產要素變化因素,內容應包括項目所有直接費、間接費、措施費及稅費。(二)項目責任成本:是指施工單位以標前預測成本為依據,以企業內部定額為基礎,綜合項目既定合同條件、項目特點、企業現有管理水平等因素,由公司成本主管部門組織測算的項目成本的責任額。是以“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形式向項目經理部下達的該項目成本管理責任目標。通常以項目上繳利潤(率)的形式體現,并輔以相關主要費用目標和主要材料耗量目標。(三)項目目標成本:指公司對項目經理部的責任成本確定后,項目依據公司下達的責任成本指標,計劃利用各種資源優勢,通過成本策劃等一系列挖潛手段,計算出完成項目全部合同義務應支出的各項成本費用的內控計劃目標。(四)項目成本降低率:是指項目部通過進一步優化生產要素組織、優化施工技術方案、節約預期措施與管理費用,形成的對項目責任成本的降低比率。其計算式是: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