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車場管理規定為了保證地下停車場良好的停車秩序,更好的為車主和訪客提供優質的服務;特制定本規定。一、 本停車場實行24小時運行方式,采用先進的智能化停車管理系統,車位有償使用,請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二、 各租戶/停車使用人在簽訂車位租賃合約后,需到商管公司物業辦公室辦理停車卡及登記手續,如需在到期后續約,須于到期前15天辦理續租手續。三、 所有車輛實行“一車一卡一位”的定位停放原則,請將停車卡隨身攜帶,妥善保管且不可轉借他人;四、 使用月租車位的車輛,如發生車牌或車輛變更時,應及時到物業辦公室辦理變更手續,以免停車不便。五、 時租車輛根據收費的標準,每次在車場中持卡停放車輛的時間,在駛離停車場時
2、,需在出口處支付費用并索取相應票據方可離場。六、 車輛在駛入指定車位后,車頭應朝向出口方向,保證疏散通道的暢通無阻,并滿足一次出車的要求;車主/駕駛員離開車前,應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有紀念價值的物品、貴重物品、重要機密文件等須隨身攜帶,嚴禁放于車內,如發生丟失,概不負責。七、 遇有涉及車場內的重要活動,需要對停車場實行特殊臨時交通管制時,各停車場使用者請予以配合;車主/駕駛員不可將此作為索償的理由,但物業辦公室有責任提前給予通知。八、 凡進入停車場的人士均應愛護停車場內的一切公物及設備設施;如車主/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中,因失誤或其它不當造成公物或設備設施損壞的,須照價賠償;對拒付者物
3、業辦公室有權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九、 車主/駕駛員請按照車場內行駛路線、臨時或永久性交通標志進出車輛,并按照指定車位停放車輛,請勿將車停放在車位范圍之外,請勿在非停車區域內停車,后果自負。十、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逆行、超車、鳴笛等行為。十一、車主/駕駛員在確保車輛警報器正常工作的條件下,須將車輛報警器設置靜音防盜,以免引起誤鳴,影響車場秩序。十二、 車輛在停放期間發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關部門調查結案以后,由責任人進行賠償,甲方不負連帶賠償責任。十三、 車輛停泊后,不得在車內吸煙、進餐、飲酒、睡覺,以免發生危險。十四、 車主/駕駛員不得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或非法物品于停車場內,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十五、 停車場內嚴禁加油、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停車場車管員有權隨時制止上述現象。十六、 禁止在停車場內出現隨意賤灑污染地面和拋棄垃圾、廢棄物等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十七、所有使用停車場的人士需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疏導與管理,對屢次違反車場管理規定并糾正無效的,物業辦公室有權終止其使用地下停車場。十八、 遇到困難需要幫助時,請致電物業部辦公室。 西安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