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停泊服務協議書 協議編號:花城城花( )( ) 甲方: 苑_單元 _房 先生/小姐,身份證號碼: 乙方:武漢市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四季花城城市花園 管理處 甲方現需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3:59時使用乙方經營的 號固定停車位/非固定停車位,雙方友好達成本協議,并共同遵守:一、服務費用1. 根據武漢市物價局武價房字2004135號文件,停車場收費按下表執行,自 年 月 日起計收; (花城使用下表:)車位性質收費方式車輛停泊服務費標準停車場場地租賃費私家所有權車庫按車庫面積收取無無私家使用權車位按車位收取96元/月.位無公共配套(共用)車庫、車位按車輛類型收取小車(藍牌):室外 72
2、元/月.輛;大車(黃牌):室外 120元/月.輛;摩托車: 室外 24元/月.輛;自行車: 室外3元/月.輛。停車場場地租賃費:38元/月.輛(非固定車位)78元/月.輛(固定車位)(摩托車、自行車不需繳納此費用)機動臨時停車位按停放時間收費白天(07:00-19:00):半小時以上2元;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4元。晚上(19:00-07:00):半小時以上3元; 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6元。無(城花使用下表:)車位性質收費方式車輛停泊服務費標準停車場場地租賃費私家所有權車庫按車庫面積收取按高于該項目物業綜合管理服務費標準20%收取無私家使用權車位按車位收取96元/月.位無公共配套(共用)車庫
3、、車位按車輛類型收取小車(藍牌):室內 96元/月.輛 ,室外 72元/月.輛;大車(黃牌):室內 144元/月.輛,室外 120元/月.輛;摩托車: 室內 36元/月.輛,室外 24元/月.輛;自行車: 室內 6元/月.輛 ,室外3元/月.輛;停車場場地租賃費:54元/月.輛(摩托車、自行車不需繳納此費用)2. 服務費用按 月 季度 半年 年繳納,甲方應于協議到期前5日內,到小區管理處辦理繳費延期手續,超過協議期5天未辦理繳費延期手續,乙方將視甲方自動放棄續約。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的真實檔案: 1車牌號碼: 2.顏色: 3車輛名稱: 4.車型: 5車主(或單位)
4、: 6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二)乙方所提供車位僅作為甲方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所租用車位或IC卡私自轉借、轉讓或出租給第三者使用,否則,乙方可無條件收回車位使用權并取消IC卡進出權限;(三)因甲方原因造成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須根據損壞情況賠償損失;(四)甲方與乙方形成車場設施有償服務關系,甲方的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損傷,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在小區內發生交通事故,直接提交交警部門處理。(五)甲方應將車停放在有停車線的區域,不得強占他人固定車位或公共區域,如有違反,經勸解無效的,乙方可采取強行移開或鎖住車輪胎的措施,直至取消車
5、場卡使用功能;(六)甲方應主動配合乙方車場工作人員,維護好車場秩序和車輛管理;甲方出入車場時應自覺刷卡,未刷卡離開小區,乙方可視作發生盜竊并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公安機關確定,如系甲方或甲方的其他使用人駕駛此車未刷卡駛出,乙方有權取消相應車卡的進出權限,且不退還剩余服務費,造成相關設施設備損壞的,甲方另需承擔賠償責任及由此引發的其它責任;(七)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須保證已辦理車輛保險,因包括但不限于發生暴風、雨、雪、洪水等惡劣的自然災害而導致甲方車輛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八)(九)雙方履行協議產生異議時,警方未作出裁定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三、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苑_單元 房 乙方:武漢市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約人: 四季花城城市花園 管理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