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層樓宇的建筑及機電設備是大廈的全部硬件設施,是物質基礎。工程部總的任務是: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實施公司制定的各項有關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標準,確保樓宇建筑完好、各類機電設備安全正常運作,以達到“安全、清潔、優美、舒適、方便”的中海物業管理公司的十字工作標準。具體職責如下:1. 代表公司牽頭組織對新樓宇的接管驗收,代表公司對外聯絡,辦理物業公司管區內的建筑及設備的各項有關事務。2. 向上級公司或地產商報告管理中必須的增補配套設施或改造項目。3. 策劃完善樓宇管理所需的各項工程設施、設備的購置或更新。對各管理分公司申請的工程項目或機電設備改造、采購計劃進行初審并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 制定樓
2、宇建筑、機電設備的維修、定期保養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技術標準,并監督檢查各管理分公司或專業公司的實施情況。 5. 掌握各樓宇建筑及設備實際工作情況,檢查各分公司機電設備的定期保養計劃和執行情況。6. 全面收集各管理分公司樓宇建筑及設備的重要工程技術資料、重大維修記錄、主要運行數據等并妥善保存。 7.審查機電設備大修方案、重大事故處理意見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8. 技術上幫助、指導各管理分公司或專業公司掌握所轄設備性能;對管理分公司無法解決的技術難題,組織力量予以解決;參加及指導各管理分公司或專業公司重大及突發事故搶修。 9. 每年負責按規定程序和標準組織對各管理分公司轄內區主要機電設備的檢查評比工作。 10. 負責公司維修工的培訓和考評工作。 11. 參加由質量管理部組織的對各管理分公司的月度工作檢評。12.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代表公司簽訂對外工程分包、設備及配件的購置和安裝合同。 13.參與擬接項目的考察,提出考察報告;對招標項目,提供工程管理方案和工程費用的測算; 14.接受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的領導,按時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