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目的本程序規定了物業管理過程中對硬件產品及服務進行標識的范圍、方法及必要的可追溯性要求。2.0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管理處硬件產品及服務活動的標識及可追溯性。3.0職責3.1管理處負責對所管轄范圍的硬件產品及服務活動進行標識控制。4.0工作程序4.1 標識范圍4.1.1公司對物業管理活動中須進行標識的范圍包括:1. 采購的硬件產品;2. 設備和設施3. 物業必要的指示標識4. 各項服務過程必要的標識4.2采購硬件產品標識4.2.1各管理處對所采購的硬件產品驗收入庫后,各管理處應對每類產品進行標識, 具體標識方法見程序文件 庫房管理程序。4.3設備/設施標識4.3.1各管理處應對下述設
2、備和設施進行必要的標識: 1.消防設備和設施 2.配電系統 3.給排水系統 4.保安設施設備 5.通風系統 6.電梯設備4.3.2對各類設備設施的標識可使用下述方式進行標識: 1.標識牌 2.涂刷不同顏色 3.記錄4.3.3在對設備使用標識牌進行標識時, 應在標識牌中標明設備/設施的名稱、型號和編號。4.4物業指示標識,策劃VI設計方案4.4.1管理處應根據本管理處物業的具體環境特點, 明確物業的指示標識, 物業的指示標識一般包括: 1.物業名稱、編號、樓層、房號標識 2.道路交通指南標識 3.停車場車位標識 4.緊急疏散指示圖 5.警示標識4.4.2對管理處所設置的指示標識可通過下述方式進行
3、標識: 1.設置指示牌 2.直接在規定部位作出標識指示4.4.3由事務組負責統計標示牌的種類、數量及安裝位置,并填寫標示牌統計一覽表,做到隨時更新。4.5服務過程標識4.5.1管理處負責對物業管理服務過程進行標識, 大致的物業管理服務過程包括: 1.入伙管理 2.清潔衛生管理 3.消防管理 4.治安管理 5.設備/設施管理 6.車輛管理 7.顧客服務4.5.2對上述各項服務過程主要通過相關的記錄進行標識, 在各項管理活動中所必須形成的記錄在上述服務過程的書面程序中已進行了明確規定。4.6可追溯性要求4.6.1本公司的物業管理活動要求在下述方面達到可追溯性: 1.消防管理活動 2.設備運行、設備維護保養及設備故障維修處理; 3.治安管理 4.車輛管理 5.顧客服務 (維修安裝服務) 6.顧客投訴處理4.6.2對上述活動根據各程序中規定的記錄進行追溯。5.0支持性文件和質量記錄5.1 標識牌統計一覽表 QR-5.19-15.2VI設計方案WI-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