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車位服務協議書編號:VKWY7.5.1-A01-03-F2 版本:C/0 表格生效期:2005年2月1日 序號:甲方: (樓)棟 房 先生/小姐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深圳市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為便于乙方為甲方提供停車場設施、服務人員等機動車停放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一、甲方車位位于: 苑/樓棟地面車庫 號位 苑/樓棟露天車位 號位 苑/樓棟地下車庫 號位 苑/樓棟立體車庫 號位 二、車位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月,自簽約之日起計收;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的詳細檔案: 1車牌號碼: 2.顏色: 3車輛名稱: 4.車型
2、: 5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 6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上述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怠于通知而致受有任何損害,后果自負。四、停車場車位僅作為甲方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或在該車位停放非本協議指定車輛,甲方與乙方形成車輛停放服務關系,乙方僅提供巡視照看服務,并負責妥善打理車場設施,維持車場秩序,制止違章行為。甲方須作好車輛的防盜措施,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須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損傷,恕不賠償。五、車位服務費按 月 季度 半年 年繳納,當月15日(包括15日)前簽訂協議按全月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15日后簽訂協議按半月收取當月的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注:此處以自然月為
3、計時單位)。六、車位服務費按以下方式結算:現金:甲方應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點交費。銀行托收:與物業管理費一起托收,甲方應每月15日前在指定帳戶存足金額。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八、甲方超過一個月未交納服務費,乙方有權收回停車卡,并追繳甲方所欠機動車停放 服務費及滯納金,按日加收服務費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九、甲方有義務主動配合乙方車場工作人員,維護好車場和車輛停放秩序,出入車場時應自覺出示停車卡,以供車場工作人員查驗。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棟(苑) 房 乙方:深圳市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簽約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備注:第一聯管理處留存,第二聯交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