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 街(巷、里) 號 部位的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作 (按房屋使用性質填寫)用途使用, (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包括 (自搭、原有)閣樓 (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用 ( 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有余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租賃期限月租金額(幣種:人民幣)小寫大寫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2、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注意1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2 住宅用房的租金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3 如以上表格不夠填寫,可另行附紙按上列格式填寫。4 如未填滿,必須注明“以下空白”。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執行國家福利租金政策的房屋,執行的租金標準或房屋結構、裝修條件變動時,租金隨廣州市房地產主管部門頒布的租金標準調整,乙方按新調整的租金付給甲方。 三、乙方已向甲方交納( 幣) 元保證金(公有住房的租賃保證金,按房改有關政策規定收取;非住宅用
3、房及其他住宅的租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并按照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使用房屋,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本金 (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四、在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合同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小于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費用;如因房屋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如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甲方應負的其他修繕責任: 3租賃期間轉讓房屋時,須提前 個月(大于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 %(小于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租金,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 4將房屋轉租、分租的,適用以下第 點: (1)不得將房屋轉租或分租。如違反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房屋
5、使用權,本合同在轉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同意將房屋轉租或分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重新議定租金和其它合同條款并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5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乙方應負的其他修繕責任: 6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 ,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7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內非
6、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8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9租賃屆滿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 個月(大于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 10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甲方除期限乙方遷出和補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權按占用期內租金總額的 %(小于100%)收取違約金。 3租賃
7、期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并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 %(小于100%)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后十日內付清,每逾期一天,按應付金額 %支付滯納金。 八、在租賃期內,經房屋安全鑒定部門鑒定房屋不符合使用標準時,租賃合同自然終止,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租賃期內因征地拆遷的,雙方應共同遵守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8、同時選擇兩種無效)解決: 1向 (具體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協商與訴訟期間,雙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對方。 十二、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 各自承擔。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但內容不得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和法規,如與本合同有抵觸且補充協議中不作注明的,以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合同為準。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租賃管理機構登記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自房地產租賃管理機構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五、在租賃期內,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及附件,須在十日內到經管的租賃管理機構辦理變更或
9、注銷登記手續。 十六、租賃期屆滿,若不到原辦理租賃登記的管理機構辦理終止登記手續的,視為甲方對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無異議,雙方延續租賃關系,租賃期為不定期,在新的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仍須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執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執正本 份,副本 份。合同副本一份送交房地產租賃管理機構備案;如作為拆遷周轉房使用,另送合同副本一份交房地產拆遷主管機關備案。 十八、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立約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房屋基本情況表 年 月 日房屋坐落地號產權所有人產權證號房屋建筑面積土地使用面積使用性質房屋結構層數四至界限附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