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主委托協議書(GZ)PB/5 NO:00000委 托 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聯絡地址: 電話: 受委托方:廣州美聯港置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地 址:廣州市環市東路403號廣州國際電子大廈17樓17011702室第 一 聯 受 委 托 方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以下委托協議:1 甲方以物業業主合法代理人身份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出租以下物業:物業地址: (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其他資料: 2 乙方會盡最大努力為甲方物色買家租客,買家租客委托乙方向甲方提出之要約條款,甲方自行研究了解有關要約條款后,甲方可向乙
2、方提出商議的回復,乙方將按甲方之回復向物業買家租客商議,并協助促成交易。3 甲方授權乙方向買家租客按以下安排對該物業進行實地視察: 于雙方議定的時間視察該物業 將物業鎖匙交予乙方作視察該物業之用4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辦理該物業交易過戶時之有關手續。第 二 聯 委 托 方5 甲方同意乙方將該物業分銷到乙方于廣州、香港及全國其他城市之分行或其他合作之代理作推銷,如成功促成交易,甲方同意支付中介費及咨詢費給乙方,最高之收費標準為相等于該物業獨家代理成交價的百分之三或壹個月租金之金額, 甲方對此并無異議。6 如甲方或甲方之配偶委托人受托人私下直接或間接委托代理與乙方介紹之買家租客私下交易,甲方須按該物業成交價的百分之三或壹個月租金之雙倍金額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甲方對此并無異議7 甲方同意乙方可擔任買賣租賃雙方之代理經紀,并可同時向買家租客收取中介費及咨詢費,甲方對此并無異議。8 甲乙雙方同意如因本協議書而產生的糾紛均交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委 托 方: 受委托方:廣州美聯港置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 署: 簽 署: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