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目的 1.0 目的 通過對經濟合同管理過程進行控制, 明確有關人員職責和合同管理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以確保公 司及客戶經濟利益得到可靠保障,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損失。 2.0 適用范圍 2.0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應于公司物業管理基本業務活動中的管理合同及分包合同。 3.0 作業內容: 3.0 作業內容: 流流 程程 責任部門責任部門/ /人人 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相關文件相關文件/ /記錄記錄 N Y N Y 合同承辦人 品質部、財務 部及相關部門 合同承辦人 財務部 總經理 總經理或其 委托代理人 合同執行部 門 財務部主管 根據法律法規、委托方要求及項目具體情 況,擬訂合同草案,調查
2、對方信用狀況,如公 司執照、地址、信用狀況、履約能力。 財務部組織品質部及相關部門就合同初稿 相關條款、信用等內容進行評審,填寫合同 評審記錄 ,并修改合同,形成合同初稿二。 合同承辦人與合同方進行磋商,確定合同修 改意見,記錄到合同更改意見 。 財務部根據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修改內 容,調整合同相關條款。 總經理對合同進行最終審批。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草擬合同,品質部經理負 責合同矯正,總經理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合 同。 合同執行部門根據正式簽訂的合同修訂物 業管理方案(此條款只適用于物業管理合同) 。 根據質量記錄控制程序歸檔,保存。 合同草案及信 用資料。 合同評審記 錄 合同更改意 見 合同正本(無 固定格式) 質量記錄控制 程序 開 始 雙方溝通 磋商 編制正式合同 審 批 簽署合同 修改物業管理方案 記錄、歸檔 結 束 草擬合同并進 行信用調查 合同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