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1.0目的公司為規定有關的職責和權限,對事故、事件、不符合(下統稱不符合)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和報告,采取措施減少由此產生的影響和消除不符合的潛在原因,防止其再次發生。2.0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QHSE管理體系運行中違章、事故的處理、有關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管理、實施與驗證。3.0定義3.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3.2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事故的情況。3.3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4.0職責4.1各責任部門負責原因分析、制定并實施相應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4.2糾正/預防措施要求(下簡稱CAR)的發出部
2、門負責跟蹤驗證措施的有效性;4.3 當糾正預防措施中涉及資金的投入時應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4.4 HSE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組成事故事件調查小組對事故事件進行調查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向總經理報告。5.0內容5.1不符合項包括以下方面(不限于此): a)違反日常操作規定;b)服務過程中發生的質量、環境污染或環境事故、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等問題;c)內外部監測與測量的結果未達到相關的目標、指標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d)已經確認的有關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問題的利益相關方的投訴;e)品質保證部組織的日常考評;f)外/內審中發現的不符合項;g)管理評審中提出的不符合項。5.2 對不
3、符合項的處理5.2.1對于不合格物品,由物品使用人對驗證出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隔離,并及時反饋給采購負責人,由采購與相關的供應商聯系處理;5.2.2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由部門內部發現的不符合或潛在不符合,由其部門負責人發出CAR,其它情況則由品質保證部負責發出CAR,由責任部門負責人應對CAR進行確認并在接到CAR后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原因分析及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經責任部門負責人確認的糾正/預防措施應返送發出部門予以審核,如涉及費用則應遞交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實施,CAR的發出部門應在糾正/預防措施實施完成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驗證其有效性;5.2.3當出現事故、事件等不符合時
4、,責任部門和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減少或消除由不符合項產生的影響,特別是出現緊急事件時應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程序組織處理,將人員及財產損失和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HSE管理者代表應組織相關人員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及時組織事故原因調查,確定責任歸屬,發出CAR至責任部門整改,具體執行事故報告和處理作業指導書。5.3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與實施的時機需要制定與實施糾正/預防措施的情況有:不符合項已產生;雖未產生不符合但通過數據分析發現服務質量、環境表現及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的綜合表現呈下滑的趨勢; 5.4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與實施5.4.1各部門在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時應充分考慮其與不符合項/潛在不符合項的
5、嚴重程度和伴隨的環境影響/風險相適應,避免小題大做或大題小做,在采取糾正/預防措施時應盡量避免引出新的環境影響/風險等現象。5.4.2 各部門在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時,應評審不符合項并通過調查分析確定產生不符合的原因,針對原因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其中應考慮的因素包括:QHSE管理體系審核報告(包括內、外審)、相關監測和測量記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更新信息等。5.4.3為消除現存的或潛在的不符合原因而制定的糾正/預防措施,應切實可行并防止同類不符合項/潛在不符合項的再發生。5.4.4責任部門在實施經審批的糾正/預防措施過程中,應對糾正/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并盡早向其上級領導報告那些未完成的措施。5.5糾正/預防措施的驗證CAR的發出部門應在該措施實施完成后及時驗證其有效性,對于糾正和預防措施所引起的對相關文件的任何更改,凡涉及更改內容的部門均應遵照實施并予以記錄,具體執行文件控制執行。6.0 相關文件監測和測量內部審核管理評審事故報告和處理作業指導書7.0記錄 糾正/預防措施要求(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