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管理評審5.6.1總則1)公司總經理負責定期主持管理評審會議,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審,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必須評價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2)公司管理評審的具體操作按HSEMD4.6管理評審執行,并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3)質量管理體系管理評審在每間隔一年的時間內至少組織實施一次;5.6.2 評審輸入管理評審的輸入是為管理評審提供充分和準確的信息,是管理評審有效實施的前提條件。管理評審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1) 審核結果:包括公司內部質量體系審核、認證機構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審核、顧客對公司的審核等;2) 顧客反饋:包括
2、公司對顧客意見調查的分析結果、顧客投訴、顧客抱怨等;3) 過程的績效和服務質量的符合性:包括服務過程達到預期結果的程度、為顧客所提供的服務達到服務標準的程度;4) 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5) 以往管理評審所確定的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有效性;6) 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7) 由于各種原因而引起的有關公司的服務、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建議。 5.6.3 評審輸出評審的輸出是管理評審活動的結果,是公司最高管理者對質量管理體系乃至經營宗旨作出戰略性決策的重要基礎。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1) 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總體評價結論,質量管理體系變更的需要、改進的機會,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改進的需求和體系運行情況的說明;2) 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方面的決定和措施;3) 與顧客要求有關的服務的改進決定和措施,包括針對顧客潛在和明示的要求及法律法規的要求而對服務質量和服務過程的改進;4)針對公司內、外環境的變化或潛在的變化考慮當前或未來的有關資源需求的決定和措施,為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供基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