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目的為避免或減輕公司范圍內發生的環境污染、環境破壞事故、傷亡事故及緊急情況時給公司、員工及相關方利益帶來重大損失,特制定本程序對事故進行依法管理。2.0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發生的環境污染、環境破壞、職工傷亡事故以及職業病的報告與處理。3.0職責3.1事故發生后,負傷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目擊者應立即將情況報公司保安值班室,值班領班確認事故屬實后應立即報告當值領導和安全主任,當值領導和安全主任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并指揮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逐級上報至公司總經理。3.2總經理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指派行政辦公室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衛
2、生部門等。3.3總經理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組織或授權組織由公司技術、安全、工會等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并于二十四小時內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當有政府主管部門介入調查時,事故調查組人員應配合調查。3.4行政辦公室負責統計環境/傷亡事故并收集相關資料,并負責與涉及保險、消防、公安等政府部門接洽、協調和報告工作。4.0定義4.1環境污染或破壞事故:因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及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這類事件的突然發生,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危害或嚴重威脅,致使人群健康受到傷害或潛在傷害,致使社
3、會經濟與財產受到損失。4.2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根據程度分為:4.2.1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4.2.2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1)由于污染和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3)因環境污染引起公司與員工沖突;4)對環境造成危害。4.2.3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4、;3)人群發生中毒癥狀;4)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4.2.4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1)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2)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3)人員中毒死亡;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4.3職工傷亡事故4.3.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4.3.2重傷事故: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4.3.3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4.3.4重大傷亡事故: 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4.3.4特大傷亡事故: 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5.0內容5.1
5、事故報告5.1.1事故發生后,負傷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目擊者應立即將情況報公司保安值班室,值班領班確認事故屬實后應立即報告當值領導和安全主任,當值領導和安全主任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并指揮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逐級上報至公司總經理。5.1.2總經理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指派行政辦公室于二十四小時內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衛生部門等。5.1.3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5.1.4行政辦公室負責統計環境/傷亡事
6、故并收集相關資料,負責與政府部門協調和報告。5.2事故調查5.2.1總經理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組織或授權組織由公司技術、安全、工會等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并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當有政府主管部門介入調查時,公司事故調查組人員應配合可能由政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衛生部門等組成的政府調查小組的工作。5.2.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應采取措施的建議;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送組織調查的人員或部門。5.2.3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
7、具有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且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的關系。5.3事故處理 5.3.1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現場,同時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搶救,防止損失增加或事故擴大。5.3.2公司責任部門應負責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進行處理,針對事故之原因,進行全面整改,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并通報全公司各部門。5.3.3對于事故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廣大干部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5.3.4行政辦公室和財務部應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事宜與保險等部門進行溝通與處理。5.4事故統計和事故檔案管理 5.4.1行政辦公室負責統計環境/傷亡事故并收集相關資料,形成完整的事故檔案。并于年底進行事故匯總與統計分析,對過去的一年事故狀況作出專項報告呈總經理。 5.4.2 事故檔案的內容包括:事故登記表;事故調查報告及批復處理文件;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物證、人證材料;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發生事故時的操作情況;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和文件;調查組人員的名單、職務、單位、專業特長。6.0 相關文件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7.0 記錄 事故調查報告(不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