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分隊人員編制圖安全委員會(中層以上領導) 應急分隊總指揮 (安全主任)應急分隊副總指揮 (管理處主任)消防監控中心后勤組急救組設備保障組疏散組戰斗組組長:行政辦主任 組員:保安隊員(20人) , 行政人員(行政辦、財務部)組長:治安班長 組員:保安隊員(20人) , 行政人員(管理處)組長:機電部經理 組員:機電部、工程組員工組長:保安副隊長 組員:車場保安員(20人), 行政人員(拓展、品保部)組長:保安隊長組員:保安隊員(14人)小組職責:1. 安全委員會:對各種應急作出決策,由現場最高領導者宣布。2. 總指揮:負責緊急事件的協調處理和總指揮,包括組織消防演習、消防安全、急救培訓等。3. 副指揮:全面協作總指揮。4. 消防監控中心:負責火災發生后的對內、對外聯絡,對業戶進行緊急廣播引導疏散,迫降客梯,消防梯切換至消防狀態。5. 戰斗小組:是應急分隊的主要成員,負責事故地帶的搶救和滅災工作。6. 疏散小組:負責疏散群眾和轉移重要物資,隔離災區、保護現場、維持秩序、疏散交通等工作。7. 急救小組:負責搶救受傷人員。8. 設備設施保障組:負責設備設施的搶險和維護,為緊急事件的處理提供消防設施及動力保障。9. 后勤小組(包括儲備人員):清點人數、安撫疏散人員、財物點數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組織、調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