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目的 通過對業主維修及房屋本體修繕的有效管理與控制,保證服務過程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業主維修及公寓樓、會所房屋本體修繕的管理控制。3.0 職責3.1 管理處主任助理負責業主報修的受理及維修后的回訪工作;3.2 護管隊負責對房屋本體完好狀況的日常巡視;維修人員負責月檢;管理處主任助理負責季度檢查;3.3 維修組負責公寓樓本體土木結構部分的修繕養護和業戶戶內、樓道照明的日常報修維修;3.4 維修組負責機電系統設備設施的運行維修保養,作業過程執行其相關作業指導書。4.0 作業用具4.1 電工、管道工、油漆工、泥瓦工、電焊工及登高作業等工種專用常用維修工具。5.0
2、作業準備5.1 房屋本體巡查5.1.1 護管員每天對房屋本體設施進行巡查一次;5.1.2 維修人員每月進行巡查一次;5.1.3 管理處主任助理應每季度對小區范圍內巡查一次。5.1.4 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損壞或異常情況,巡查人員均應記錄在巡查記錄表中,并于第二天將信息分別反饋給責任班組進行修繕。5.1.5 巡查人員在巡查記錄表中有關信息被責任班組確認的三天后,可針對相關內容進行復檢、跟蹤。5.2 房屋本體報修5.2.1 房屋本體、日常零星報修項目時,應填寫顧客信息處理記錄,維修結果記錄在維修單。5.2.2 維修組自己無能力實施的重大修繕或功能改造項目可進行委外分包,如需動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應按規
3、定申請。5.3 修繕養護計劃5.3.1 據公寓樓、會所房屋完損情況,管理處應在每年12月份制訂下一年度的房屋修繕養護年度計劃,由管理處主任審核、報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審批實施。5.3.2 維修組應每月制訂房屋修繕養護計劃表報管理處主任批準后實施。6.0 維修過程6.1 安全要求6.1.1 作業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合格產品禁止使用。6.1.2 作業前應根據工作現場需要,合理設置警示牌、或警示帶、或警示欄。6.1.3 作業過程中禁止吸煙。涉及動火作業時,應在現場配置至少一個合格的滅火器。6.1.4 電工、電氣焊工、空調工等特殊工種作業,未獲得相關有效操作證者不得進行相關工種作業;6.1.5
4、 作業時,維修人員必須按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中相關條款執行。6.1.6 作業過程中,需使用電動工具時,作業人員應注意采取保護措施,注意自身安全。6.1.7 作業過程中,需進行登高作業時, 作業人員應注意采取保護措施,注意自身安全。6.2 維修過程對環境保護要求6.2.1 在作業前,按現場需要應可能地做好防臟防亂的預防措施。6.2.2 在維修工作過程中,盡量做到節電節水,減少能源或維修材料的浪費。6.2.3 所有維修人員完成工作后,要清理干凈現場,并把廢品廢料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類歸放處理。6.2.4 電工作業中產生的廢舊日光燈管、節能燈管、霓虹燈管、鎮流器、電子線路板等材料,應集中回收并分類處理。
5、6.2.5 泥瓦工作業過程中,攪拌水泥混凝土或進行切割磚石時,會產生粉塵,應做好防止粉塵擴散措施,并盡量使用散裝水泥。產生的余渣余土應用垃圾袋裝好后,交垃圾站處理。6.2.6 油漆作業過程中,應做好防止油漆、天那水泄漏的措施;工作完成后,油漆、天那水桶罐瓶屬易燃有害有毒物品,應送垃圾站單獨處理。6.2.7 給排水(管道)作業:產生的廢舊鍍鋅鐵管、生鐵鑄管、金屬渣等屬可回收物品,應集中回收再處理。6.3 房屋本體的修繕及養護6.3.1 維修情況統計6.3.1.1 依據維修單,維修組應每一個月統計一次業戶報修的及時率、維修合格(滿意)率、返修率。6.3.1.2 依據檢查結果及維修情況,維修組應每一個月統計一次房屋維修的完好率、及時率、合格率、返修率。6.3.2 維修材料、設備、工器具的控制6.3.2.1 申購維修材料、設備、工器具可按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6.3.2.2 維修組自己無能力維修的工器具和設備可進行委外維修, 按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 6.3.2.3 維修材料、維修工器具的日常保管及損壞后如需更換新工具時, 按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