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目的確保無線對講系統(含中轉臺、手持機)工作正常,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確保操作時環境不被破壞,為大廈物業管理運作提供通訊保障。2.0范圍 適用于大廈無線對講系統的管理。3.0職責3.1機電管理部負責無線對講系統的資產管理、檢查、保養、維修、年檢年審工作。3.2管理處保安隊負責無線對講系統的使用監控。4.0作業用具4.1萬用表、人字梯、安全鞋4.2在對無線對講機的維修、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電池、廢塑料等廢棄物的處理,見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管理作業指導書5.0工作內容 5.1無線對講系統的資產管理5.1.1機電管理部負責將無線對講系統填寫在資產盤點清冊中(含中轉臺、手持機、電池和充電器),明確每一
2、部對講機(含附件)的型號、機號、保管人、完好狀態、庫存/丟失等細節,同時將臺帳副本交財務部。5.1.2機電管理部每年對大廈所有無線對講機進行一次檢查、核對記錄,更新資產盤點清冊,并將臺帳副本交財務部。5.1.3機電管理部應在對講機(含附件)丟失時修改臺帳,并報財務部備案。5.1.4損壞的對講機(含附件)應由機電管理部鑒定損壞性質,人為損壞照價賠償,并報財務部備案。5.2無線對講系統的使用5.2.1不能隨意改變對講機使用頻道。5.2.2中轉臺各類設施與相應開關不能隨意改動。5.2.3大廈無線對講系統僅用于物業管理的運作,不得外借及攜帶出大廈管轄范圍。5.2.4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對講機、正確使用對講
3、機(含附件),嚴禁摔打對講機,切勿將手持機長時間置于直射陽光下或放在加熱裝置附近。任何人為損壞及遺失均需照價賠償。5.2.5使用人應正確對手持機進行充電,切勿過量充電及長時間將電池插在充電器上。5.2.6使用人自行檢查手持機使用狀況,如有異常,應及時報機電管理部.5.2.7各使用部門應編制通訊編號對應表,對每個值勤崗位或人員配對相應的通訊編號。5.2.8使用人應按通訊編號進行呼叫,說明問題時應盡量簡明扼要,避免長時間占用頻道。任何人不得利用無線對講系統進行非工作范圍的聯系。5.2.9當值保安班長是各使用人呼叫、應答的主講人,當各使用人呼叫不通(三次呼叫無應答),對方無人應答以及各種無法正常對講
4、的情況下,當值保安班長應作為應答方回答呼叫方的呼叫,主動聯絡應答方,并將情況轉達呼叫方。 5.2.10使用對講機必須使用規范語言,例:保安隊隊長(201)、外保1號崗(211),呼叫方法如下:呼叫:“211、211,201呼叫,請回答。”回答:“我是211,請講。”5.3無線對講系統使用監控管理處保安隊應監控無線對講系統的安全使用,有權對未按規定的呼叫、非工作范圍的聯系進行處理。5.4無線對講系統的檢查保養5.4.1機電部對無線對講系統(不含手持機)進行定期檢查維護。類別項目檢查內容頻次填寫記錄無線對講系統4AFB1FB2FB3F中轉臺天線連接口及電源是否完好正常每月無線對講系統檢查評定記錄表
5、車載機與中轉臺連接狀況,監聽效果是否正常接/收天線與總臺連接是否完好電源是否正常機柜有無破損松動及進水5.4.2 手持機的檢查手持機的檢查由使用部門/人進行日常通話檢查、維護。廢舊電池統一回收處理。5.4.3 無線對講系統的保養機電部每季度對無線對講系統進行一次保養,將結果記入設備(設施)保養記錄中。5.5無線對講系統的維修5.5.1無線對講系統發生故障時,由機電部負責處理。首先檢查電源、線路連接及天線狀況,一般問題自行處理。5.5.2屬于無法維修的問題,機電部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前來維修,監督維保單位的維修,并對維修結果進行確認。5.6無線對講系統的年檢年審5.6.1機電管理部負責對大廈所有無線對講系統進行登記核對,并進行年檢年審;5.6.2使用部門配合機電管理部進行年審年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需抽檢的對講機。6.0相關文件固體及危險廢棄物管理作業指導書7.0記錄無線對講系統檢查評定記錄表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資產盤點清冊(不定格式)通訊編號對應表(不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