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公章管理制度單位公章管理制度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 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先登記、簽字后方可蓋章。2、 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并嚴格登記手續。先登記后方可蓋章。3、 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4、 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并嚴格登記手續。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6、 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7、 外送資料、人員證件復印件上蓋章的應在蓋有公章處注明限定使用事項。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1、 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2、 凡在授權范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后,在財務部蓋章,并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先登記、簽字后方可蓋章。3、 未經總經理批準,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追究其刑事責任。4、 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本文(建筑企業公章管理制度(1頁).doc)為本站會員(正***)主動上傳,地產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上載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 若此文所含內容侵犯了您的版權或隱私,請立即通知地產文庫(點擊聯系客服),我們立即給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