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第一條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 為管理好企業的各項資產,正確核算企業收入、成本、利潤,保證各項核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將公司的各項成本、資金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財政管理制度,經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單位、公司內部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及科室。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貨幣管理制度;3、成本資金管理制度;4、收入管理制度;5、各項資金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第一節第一節 總則總則第四條 固定資產是企業從事生產的主要勞動手段,是企業發
2、展壯大的基礎,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其生產能力,對促進企業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規模的壯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對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規范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五條 固定資產應具備的條件: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2、單價價值在 5000 元以上;3、能獨立發揮其作用;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作為低值易耗品或周轉材料管理。第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科負責統計,由行政部具體負責管理。第七條 行政部具體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更好的為生產技術服務。第八條 納入公司固定資產的項目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由各項目、下屬單位具體負責保管和使用
3、,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為公司發展提供服務。第九條 固定資產必須設置數量明細登記簿,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登記卡,記載必須保持其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第十條 固定資產每年置點一次,造冊上報,差額必須及時清查、核算。第二節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的分類第十一條 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庫房、其他房產、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第十二條 租賃、承包、出租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人進行日常管理,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執行,費用協商解決。第三節第三節 固定資產的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第十三條 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對施工機具實行單項折舊。為適應建筑市的變化,加速施工設備的技術裝備含量及更新改造,對施工機具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折舊的辦法。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政策執行。第四節第四節 固定資產的增加固定資產的增加第十五條 由公司或使用單位提出成本報告。并對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