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制度1 總則(1) 為規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2 合同簽訂的基本要求(1) 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不搞違法活動。(2) 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其簽訂合同。(3)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
2、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4) 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5) 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工程名稱和地點。 工程承包的性質、范圍及內容。 開、竣工的日期。 工程造價。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業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取費標準。 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互相協作事宜。11 違約責任。(6) 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3 合同簽訂的工作簽訂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對發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 要審查業主的招標文件、 我方的投標書、 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足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要重新進行評審。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的方案。(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務部負責起草文本,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由業務部負責辦理。按規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批準后才能簽訂。2)勞務(專業)分包合同的簽訂(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對分包人的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