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1、必須針對具體工程情況,從技術上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以消除危險、保證安全生產。1)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控制。2)腳手加架搭拆,放施工臨時用電布置與架設、模板支撐,基坑支護、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和拆裝等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并在作業前對所有相關人員時行安全技術交底,在實施過程中進行監督控制。3)塔式起重機基礎制作前,必須對安裝位置的地質情況進行查驗,對原廠家阻隨機出廠的基礎圖紙進行修改驗算,并編制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經公司科技發展部
2、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4)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及條件發生變化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控制。2、任何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或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距地面 2M 以上作業應設安全網或其他防護設施。3、各種施工機械應完全好,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機械設備的危險部位,要有安全防護裝置,并定期檢修。4、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電動機械做到一機一閘、 一漏電保護裝置,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時,要拉閘斷電。電氣設備必須保護接零
3、。5、搭設腳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設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設完畢要經過項目技術負責人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過程中嚴禁隨意拆改, 拆除時必須設警戒或圍欄, 由上而下順序進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擲。6、物料提升機架體必須按規定設置纜風繩和附墻架;纜風繩要牢固,并有專人用地錨,不得栓在要樹木,電桿或建筑物上。7、在工程的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現場的洞、坑、溝等危險處,要有防護和明顯示警標志。8、乙炔和氧氣瓶的安全附件,應齊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離。9、坑槽施工、要按規定放坡,并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10、高空作業不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11、在鄰近街巷、民房施工時,要搭設可靠的防護棚或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確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