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安裝人員要工作崗位明確,作業職責明確,即要堅守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塔機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集中精力,全神貫注地工作。2、塔機安裝完后,未經“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不得交付使用。3、塔吊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后,將安全操作規程標牌、塔機性能標牌和安裝驗收標牌,掛于醒目處,以提醒操作人員和其它人員。4、塔式起重機司機上崗,要持有特種作業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經項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5、塔式起重機司機要正確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會” 。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6、檢查
2、現場環境,要保證有安全作業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7、保證使用的吊索、具及吊運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級保養檢查使用鋼絲繩、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種吊具和索具。8、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上吊點。在吊運過程中,使吊運的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更不許長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運過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扎中抽出掉下,發生事故。10、司機要了解所吊重物的準確實際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為依據。11、禁止在非工作風力下作業。可在 6 級風以下,風速小于ll-13m/s,風的壓力約 105pa 工作。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有大風(6級以
3、上)、大雨、大雪、大霧(能見度小于 10m)天氣要停止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嚴禁酒后操作。12、塔吊指揮必須配備對講機。 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 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要精神集中。13、司機必須嚴格按起重機性能表中規定的起重量進行工作, 不許超載使用。14、起重機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嚴禁用于拔拉等類似的作業。15、工作中塔梯上嚴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進行調整或維修機械等作業。16、工作時嚴禁閑人走進臂架活動范圍內。17、液壓系統安全閥數值,電氣系統保護裝的調整數值及其它機構,結構部件調整值(如制動器、限位開關等)均不允許隨意更動。18、塔機作業完畢后,回轉機構松閘,升起吊鉤,小車停在臂架端處,即最大幅度處。19、 在工程施工中及時關注當地的氣象信息。 如遇臺風天氣, 禁止塔吊作業,將塔吊臂轉至與臺風吹來的方向致,并將吊鉤降至地面,與地上的固定重物相連接,防止臺風吹動塔吊臂自由轉